民政總署突擊巡查 揭網吧違規住宿
香港文匯報訊 因應內地勞動節黃金周旅遊旺季,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於上月21日至本月5日進行代號名為「閃焰」的執法行動,在中西區及油尖旺區進行突擊巡查,分別發現8間無牌經營的酒店或賓館,另有兩間持牌賓館及兩間持牌會址涉嫌違反發牌條件。同時,牌照處自今年3月起亦加強執法,突擊巡查11間網吧,發現有網吧懷疑提供留宿服務,並搜集到涉嫌無牌經營賓館的證據,將會就有關個案作出檢控。
8酒店賓館無牌經營
牌照處發言人表示,該處根據所得情報,在上月中至本月初的行動中突擊巡查226個處所,當中有8個處所涉嫌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另有兩間持牌賓館及兩間持牌會址涉嫌違反發牌條件。
另外,因應近來坊間出現以新形式提供短期住宿服務的情況,牌照處自今年3月起加強執法,突擊巡查11間互聯網電腦服務中心(俗稱網吧),揭發有網吧懷疑提供留宿服務,將就有關個案作出檢控。
牌照處發言人強調,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會留有案底,最高監禁三年及罰款50萬元,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亦可被另處罰款2萬元。針對涉及重犯罪行的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法庭亦可就有關處所發出為期6個月的封閉令。另外,凡持牌酒店或賓館違反任何發牌條件(例如:未經批准進行改動及加建工程),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並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另處罰款1萬元。
為加強阻嚇力以打擊無牌酒店及賓館,《旅館業條例》於2020年作出修訂,賦權旅館業監督就同一處所於16個月內第二次因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或嚴格法律責任罪行而有人被定罪,向法院申請向該處所發出封閉令,為期6個月。
截至本月5日,牌照處根據《旅館業條例》向法院申請發出5宗封閉令,而其中3宗封閉令已獲法院批准。
除了旅遊旺季的特別行動外,牌照處亦加強打擊經網上平台出租的無牌賓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