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收購喜馬拉雅獲批 設五限制防「內卷」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有效保障多方主體合法權益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公告,附加限制性條件批准騰訊控股有限公司收購喜馬拉雅公司股權案。經審查,總局認為此項集中可能對中國境內在線音頻及網絡音樂播放平台市場產生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為減少不利影響,總局依法要求騰訊、喜馬拉雅及集中後實體作出五項限制性承諾,以保障多方主體合法權益。此舉旨在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保障消費者、版權方等多方主體合法權益,防範平台領域「內卷式」競爭。
●香港文匯報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
據悉,市場監管總局此前依法受理了騰訊收購喜馬拉雅股權案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申報,並嚴格遵循法定程序開展審查工作。總局收到申報後,因申報材料不完備要求申報方補充,確認材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相關規定後予以受理並啟動初步審查,隨後決定實施進一步審查,期間依法延長審查期限並曾中止後恢復計算。目前此案仍處於進一步審查延長階段,截止日為2026年5月21日。
附加限制性條件批准本案
據了解,收購方騰訊控股有限公司主要業務包括社交通信、數字內容及金融科技服務。被收購方喜馬拉雅公司主要從事在線音頻播放平台業務。2025年6月,騰訊通過其控股公司騰訊音樂娛樂集團與喜馬拉雅簽署協議,擬收購其股權並單獨控制該公司。經審查,騰訊與喜馬拉雅均從事在線音頻播放平台業務,存在橫向重疊。騰訊同時從事在線音頻內容授權,與在線音頻播放平台存在縱向關聯。此外,騰訊還從事網絡音樂播放平台業務,音樂、音頻均是智能車載娛樂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二者存在相鄰關係。鑒於相關業務主要面向內地用戶且需取得境內許可,相關地域市場被界定為中國境內。
為有效減少上述不利影響,市場監管總局在評估交易雙方提交的承諾方案後,決定附加限制性條件批准本案。具體要求包括:不得提高在線音頻播放平台服務價格、降低服務水平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不得降低在線音頻播放平台免費內容及免費熱門內容比例;不得與在線音頻播放平台版權方達成獨家授權,並在規定期限內解除現有獨家授權約定;不得向汽車廠商搭售在線音頻播放平台、網絡音樂播放平台,或者阻礙、限制其採購競爭對手產品;不得限制主播在多個在線音頻播放平台入駐或分發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
經營者集中審查事前預防
經評估,市場監管總局認為該承諾方案可有效減少集中導致的競爭問題,能夠保障消費者、版權方、主播及汽車廠商等多方主體合法權益。市場監管總局將嚴格督促交易雙方有效履行限制性承諾,充分發揮經營者集中審查事前預防作用,切實維護中國在線音頻播放平台市場、網絡音樂播放平台市場公平競爭秩序,防範平台領域「內卷式」競爭,推動平台經濟創新和健康發展。
公告指出,此案對維護中國境內在線音頻播放平台、網絡音樂播放平台市場公平競爭秩序,防範平台領域「內卷式」競爭,推動平台經濟創新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