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地法例存差異 送「紅包」易墮法網
隨着「高才通」及優才計劃持續吸引包括內地專才在內的各地優秀人才來港發展,他們的子女融入香港社會及就學,有助香港高質量發展。香港高才通人才服務協會創會會長尚海龍表示,絕大部分高才的素質良好,亦由於兩地法例存在差異,加上中介「從中作梗」或煽動,令少數高才通申請人在誤導下墮入法網。協會已舉辦一系列講座,協助來港人才認識香港法例,並提醒所有人必須守法。
尚海龍強調,香港作為廉潔之都,廉政公署依據《防止賄賂條例》嚴厲打擊貪污行為。他曾應廉署邀請拍攝《秒懂香港廉政》速學視頻,其核心資訊為即使犯罪者對香港反貪法例不熟悉,也不能因此逃避刑責;無論是公職人員抑或私營機構僱員,均不得觸犯《防止賄賂條例》。校方或銀行職員一旦收受或知悉賄賂,必須向廉署舉報。
尚海龍表示,個別新來港人士因不熟悉香港法例,為促成子女「插班」入讀心儀學校,曾有家長因送「紅包」被判監禁。一名45歲家長為兒子申請入讀軒尼詩道官立小學,向校長提供2萬港元現金,希望獲得通融,結果校長報警。該名家長最終被判囚4個月及賄款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