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階段申請流程

  圖:新措施規定相關食肆不得烹煮或準備狗用食物。\大公報記者何嘉駿攝
  圖:新措施規定相關食肆不得烹煮或準備狗用食物。\大公報記者何嘉駿攝

  5月18日至6月8日 電子申請期

  申請者須於食環署專頁選取、填妥並提交電子申請表格。

  6月:公開抽籤(如超過配額)及公布結果

  首階段配額不超過1000個,如申請數目多於1000,會抽籤分配名額,決定中籤申請人及候補申請人的次序。抽籤過程及結果會被錄影,同日上載至食環署專頁。

  6月:食環署向獲分配配額的申請人派遞讓狗隻進入准許的批准信及相關文件,並向經營者講解有關法例、附加持牌條件、取消政策等

  6月:獲配額者繳費日期

  獲分配配額的申請人須前往批准信上任何一間牌照簽發辦事處,繳付港幣140元的牌照修訂費用,若未如期繳費,將被視為放棄申請,按抽籤結果分配予其他候選人。領牌後不可立即讓顧客帶狗隻進入食肆

  實施日前一天:食環署向獲准許的食物業處所發送指定標示

  實施日(7月指定一日,待公布):首天實施狗隻進入處所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