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青局:修例後夾公仔機獎品市值不能超過300元
香港文匯報訊 特區政府擬修例規定,對彈珠機、夾公仔機實施發牌制度。特區政府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昨日在立法會一個事務委員會上透露,修例後將會要求夾公仔機符合有獎娛樂遊戲牌照要求,夾出獎品的市值不能超過300元,避免經營者以手機或高價獎品作招徠。每局遊戲不得超過5元,亦不得提供現金獎等。政府同時計劃將網吧納入《遊戲機中心條例》,規定網吧不得提供住宿。
昨日會議上,大部分議員同意修例,但關注一些細節。立法會議員梁文廣關注會否對相關店舖有更多限制,例如與校園區的距離。麥美娟回應說,雖然現時《遊戲機中心條例》的要求較嚴格,例如遊戲機中心大門口100米範圍內不能有教育場所,但她指出有關規定或對夾公仔機和彈珠機店經營有衝擊,所以政府會聽取公眾意見,希望取得平衡。
學校及食肆夾公仔機非生意無須領牌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林琳也認為,部分學校也會擺放夾公仔機,讓達標的學生儲印仔、夾公仔獲取獎勵,「餐廳也有類似的機,將來是否也要規管?」不過麥美娟澄清,學校及食肆有關做法不是生意,不需要領牌。她進一步解釋,按照《賭博條例》,若博彩遊戲於私人處所內的社交場合中進行,並非以生意或業務的形式籌辦或經營,屬於合法,舉例指於生日派對及學校嘉年華設夾公仔機,但若店舖經營的夾公仔機屬抽獎性質,需申領推廣生意相關的牌照。
網吧與遊戲機中心看齊禁住宿
政府亦計劃將網吧納入《遊戲機中心條例》,規定不得提供住宿。多名議員關注,部分網吧容許顧客留宿猶如賓館。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李家駒提問說:「禁止住宿設施,清單是否清楚,如不可有密閉空間、床位,不能提供淋浴、清潔用品等?行業是24小時,中間顧客或要休息。」
麥美娟回答,政府會考慮一系列情況,包括實地了解顧客、經營情況,或網吧室內設施等,看有否人「掛羊頭、賣狗肉」,美其名是經營網吧,實際是靠非法經營賓館。她又指早前已進行巡查,確認有網吧讓顧客非法留宿,正蒐集證據,不排除作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