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公仔機獎品擬不得超過300元
政府擬修例規定,對彈珠機、夾公仔機實施發牌制度。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昨日在立法會一個事務委員會透露,修例後將會要求夾公仔機符合有獎娛樂遊戲牌照要求,夾出獎品的市值不能超過300元,避免經營者以手機或高價獎品作招徠。每局遊戲不得超過5元,亦不得提供現金獎等。
昨日會議上,立法會議員梁文廣關注會否對相關店舖有更多限制,例如與校園區的距離。麥美娟說,雖然現時《遊戲機中心條例》的要求較嚴格,例如遊戲機中心大門口100米範圍內不能有教育場所,但她指出,有關規定或對夾公仔機和彈珠機店經營有衝擊,所以政府會聽取公眾意見,希望取得平衡。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林琳也認為,部分學校也會擺放夾公仔機,讓達標的學生儲印仔、夾公仔獲取獎勵,「餐廳也有類似的機,將來是否也要規管?」麥美娟澄清,學校及食肆有關做法不是生意,不需要領牌。
政府亦計劃把網吧納入《遊戲機中心條例》,規定不得提供住宿。麥美娟表示,政府會考慮一系列情況,包括實地了解顧客、經營情況,或網吧室內設施等,看有否「掛羊頭、賣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