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安法律雙標模糊 政治操弄上演鬧劇


  傅健慈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 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副會長

  2026年5月7日,倫敦中央刑事法院作出裁決,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行政經理袁松彪等人「協助外國情報機關」罪成。 然而,在法律事實與政治現實的交鋒中,這一裁決非但不能遮掩其背後的雙重標準與政治操弄,反而向世界昭示了英國當局濫用法律、淪為反華政治工具的本質。5月8日,中國駐英國大使鄭澤光約見英國外交發展部官員,駁回英方無理指責,敦促英方糾正錯誤,停止反華政治操弄,停止任意抓捕、起訴在英中國公民,停止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打氣。

  法律效力不足 證據錯漏百出

  從證據層面審視,英國檢方的舉證可謂漏洞百出,經不起最基本的事實考驗。案件審訊過程中,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特別指出,案中提及的羅冠聰等曾被視為「追蹤目標」,均發生於該法生效之前,只能作為「背景資料」理解,不能作為定罪的基礎。這一細節本身就暴露了控方在法律適用上的牽強之處,是極其不專業、不嚴謹的做法。

  更何況,該法的「協助外國情報機關」罪涵蓋範圍極其寬泛,定義模糊,為政治操弄留下了巨大空間。更值得注意的是,本案第三被告Matthew Trickett在開審前已死亡,控方呈遞的筆記與手機訊息內容證供未經盤問,法官亦提醒陪審團此類傳聞證供需謹慎對待,不能據此定罪。

  中國駐英國使館斥英方以「莫須有」的罪名抓捕和起訴在英中國公民,濫用法律、操弄司法程序將其定罪,是典型的政治鬧劇;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指,英方的真實目的是「為反中亂港分子站台,對中方進行無理指控和污衊抹黑」。這一判斷絕非空穴來風:英國當局多次公開庇護逃亡英國的香港逃犯,此次藉司法手段打壓香港駐英官方機構,無非是企圖在國際上製造「香港已失去自治」的虛假敘事,為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尋找藉口。

  特區政府亦一再強調,案件所涉指控與特區政府和駐倫敦經貿辦絕無關連,堅決反對所有不實指控。

  英國《國家安全法2023》是一部充滿爭議的法律,卻對「國家安全」這個核心概念完全沒有下定義,內容寬泛,這種立法技術的不精確導致概念涵攝極具彈性,為政治操弄留下無可限量的空間。間諜罪定義範圍「極為寬泛」,將導致「無辜者被錯誤調查的真實案例」,且有「國家安全立法會引致執法過度及真正傷害的巨大風險」,對新聞業和智庫等合法活動構成潛在威脅。這恰恰印證了該法對正當公民權利的潛在威脅——法治的核心要求之一,便是法律必須足夠明確,使公民能夠合理預見其行為的法律後果,而英國國安法恰恰違背了這一基本原則,甚至已經遭到英國人民的強烈反對。

  西方「國安牌」盡顯虛偽

  美西方國家在國家安全議題上採取雙重標準,甚至操弄輿論和司法無端定罪。一些西方政府及政客一方面不斷加碼本身國安要求,義正詞嚴地說基於實際需要所以要訂立更嚴厲的國安法律;另一方面卻詆毀抹黑香港特區的法治和國安法律,居心叵測,凸顯虛偽雙重標準醜陋嘴臉。

  英國《國家安全法2023》不僅定義模糊,更授權政府僅憑情報便可將涉嫌者禁錮長達五年、剝奪通訊自由。這樣的惡法,若套用在香港頭上,西方政客早已高舉道德大棒攻訐不止。

  英國動用一部生效不到三年的新法,以具有域外效力的條款打壓香港駐英官方機構,與美國的「長臂管轄」如出一轍。這種雙重標準並非基於法律原則,而是基於政治便利,此種赤裸裸的強權邏輯,實在令人不齒。

  倫敦經貿辦案是一場以司法包裝的政治鬧劇。英國有關方面應早日摒棄反華意識形態偏見,停止充當亂港分子的保護傘,讓司法回歸司法,讓經貿回歸經貿,這才是真正符合兩國人民根本利益的明智之選。否則,任何政治操弄都不過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最終被反噬的只能是英國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