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報評魏鳳和李尚福案:沒有免罪「丹書鐵券」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8日的《解放軍報》刊發題為《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的評論員文章。文章指出,對魏鳳和案件、李尚福案件的依法審理再次表明,不管是誰,不管職位有多高、權力有多大,在黨紀國法面前一律平等,沒有免罪「丹書鐵券」,沒有「鐵帽子王」。

  文章說,軍事審判機關對魏鳳和案件、李尚福案件進行了依法審理,作出一審判決,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軍的堅定決心,表明了黨中央、中央軍委堅定不移懲治腐敗的決心意志,對於震懾腐敗分子、提振軍心士氣,對於捍衛人民軍隊政治本色、保持人民軍隊純潔光榮,具有重要意義。

  文章指出,軍隊是拿槍桿子的,軍中絕不能有對黨懷有二心之人,絕不能有腐敗分子藏身之地。魏鳳和、李尚福身為黨和軍隊高級領導幹部,信仰坍塌、忠誠失節,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其行為辜負黨中央、中央軍委信任重託,嚴重污染部隊政治生態,給黨的事業、國防和軍隊建設,以及高級領導幹部形象造成極大損害,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為惡劣,危害特別巨大。他們受到法律制裁,完全是作繭自縛、咎由自取、自作自受。

  文章指出,黨有黨規,國有國法。對黨員幹部而言,遵守黨的紀律是本分,遵守國家法律是義務。任何黨的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黨紀國法的特權,都必須維護黨紀國法權威,都必須在黨紀國法範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黨紀國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法不阿貴,繩不撓曲。」對魏鳳和案件、李尚福案件的依法審理再次表明,不管是誰,不管職位有多高、權力有多大,在黨紀國法面前一律平等,只要搞腐敗就決不姑息,對那些不知敬畏、以身試法的,涉及多少查多少,牽扯多深挖多深,沒有免罪「丹書鐵券」,沒有「鐵帽子王」。任何人都不要心存僥倖,誰都不能蔑視法紀。嚴肅懲處腐敗分子,是軍隊反腐敗鬥爭不斷向縱深推進的重大勝利,是黨和人民軍隊有力量的重要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