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全面推行「掃碼入企」 規範涉企行政檢查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為鞏固深化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成果、健全長效機制,進一步提升行政檢查效能,司法部8日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掃碼入企」工作 進一步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通知》,對「掃碼入企」基本環節、基本要素進行統一規範,以數字化手段為企業鬆綁減負,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掃碼入企」是規範行政檢查的有效舉措。此前,內地多地已探索運用「掃碼入企」治理亂檢查,積累了實踐經驗。此番發布的通知在總結地方實踐經驗基礎上作出統一規範,明確省級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機構需加強統籌,整合賦碼渠道形成統一「執法碼」,並強調「執法碼」作為關聯行政檢查行為的唯一數字標識,全面涵蓋檢查主體、人員、事項、時間地點等全要素。

  通知嚴格規範掃碼程序,構建全流程閉環管理。入企檢查前,執法人員需報批報備檢查任務,系統自動生成「執法碼」,聯合檢查僅賦一個碼,未取得「執法碼」不得實施檢查,緊急情況需事後限時補辦。在入企檢查中,執法人員主動出示「執法碼」,企業可掃碼核驗信息,也可一鍵反饋異議。入企檢查後,系統則自動形成檢查紀錄與執法文書,統一匯聚至行政執法監督信息系統,實現全過程監督。

  為企業減負 為發展護航

  據新華社報道,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26個省份在全省範圍內推行「掃碼入企」。司法部黨組成員、副部長胡衛列接受新華社採訪時指出,全面推行「掃碼入企」,不是簡單的技術應用,而是執法理念、監管模式、制度機制的系統性改變,核心是為企業減負、為發展護航,實際效果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實現「無事不擾、科學精準」,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干擾,使企業從頻繁迎檢中解放出來。依託數字化平台統籌年度檢查計劃,科學合併同類事項,推行「綜合查一次」,精準實施差異化監管,從源頭上杜絕多頭檢查、重複檢查,讓企業心無旁騖謀發展。

  第二,實現「全程留痕、陽光執法」,以制度剛性保障企業平等合法權益。通過「政府賦碼、執法亮碼、企業掃碼、全程留痕、事後評價」閉環機制,把檢查主體、事項、依據、頻次、標準全部曬在陽光下,有效破除任性執法、選擇性執法、隨意性檢查,穩定企業經營預期、提振發展信心。

  第三,實現「訴求直達、全程監督」,打通服務企業「最後一公里」。企業對執法過程、結果有疑問或意見,可通過平台一鍵反饋、實時評價,行政執法監督部門同步接收、全程跟蹤、督促辦結,真正把執法監督延伸到企業門口、把監督權力運行制度「防護牆」築在企業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