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水維修通知可14工作天發出
增紅外線測試追蹤源頭 年中試行新程序簡化流程
為加快處理私樓滲水,政府擬今年中在全港試行實施調查滲水新檢測程序。首階段會引入紅外線熱成像儀判斷滲水源頭,再盡快向源頭單位業主發出「建議維修通知」,促28天內自行檢測和完成維修。若滲水持續,下階段將進行基本及專業調查。倘確定是源頭,除發出「妨擾事故通知」,還會追討業主檢驗成本,料不少於1.7萬元。政府指以往完成調查並發出妨擾事故通知約需71個工作天。引入新程序料較簡單個案可在接獲舉報後14個工作天發出「建議維修通知」,大幅縮短通知業主處理時間。
樓宇滲水舉報由食環署和屋宇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一站式處理,聯辦處現主要分三階段查滲水源頭。首先食環署用電子濕度儀量度滲水情況,確定滲水存在後,第二階段由食環署作基本調查。若仍未能找出源頭,第三階段將由屋宇署委聘合約顧問公司作一系列專業調查。確定源頭才向相關單位業主發出妨擾事故通知,限指定期內減除滲水妨擾,並就不遵通知個案考慮提出檢控,及進一步向法庭申發妨擾事故命令。
兩階段調查改同步進行
新檢測程序下,食環署在第一階段將新增紅外線熱成像儀分析滲水情況和初步確定源頭。其後盡快向引致滲水單位業主發建議維修通知,要求在訂明時限(一般為28個曆日)內自行檢測和完成維修。若滲水持續,第二和第三階調查將改為同步進行。最後向涉事單位業主發出妨擾事故通知,着令指明期限內減除滲水妨擾,並向業主收回聯辦處的調查和覆檢測試費用。
政府發言人表示,紅外線熱成像儀能比較滲水位置和周遭乾爽範圍的表面溫度,以評估滲水情況,並辨識受滲水影響的位置及範圍,以及較高濕度的情況,讓人員無需進入上層單位都可即時初步判斷滲水源頭。
有關收費將計及政府為進行檢驗所需的人手、聘用外判顧問公司、運輸和物料的費用、監督費用,以及部門的行政開支等,目前估計約不少於1.7萬元。如接獲繳款通知書人士未於限期內繳清款項,聯辦處將追收附加費,並按需要將欠款個案轉交律政司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