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遊客購物 導遊旅社釘牌
旅監局首引條例處罰 業界批劏客死灰復燃
五一黃金周將至,內地媒體早前報道,有訪港旅行團涉嫌強迫團員購物及推銷產品。香港旅遊業監管局隨即聯絡內地相關部門展開調查,昨日公布調查結果,決定撤銷涉事的日月星旅行社及相關導遊的牌照。這是旅監局成立以來首次引用《旅遊業條例》撤銷旅行社及導遊牌照。有旅遊業界人士表示,旅監局今次決定有震懾作用,導遊一旦被「釘牌」等同永久喪失導遊資格;而涉事旅行社更有可能面臨被刑事檢控,比過往由旅遊業議會監管行業操守更辣、更能有效保障香港旅遊業聲譽。
旅議會總幹事楊淑芬表示,涉事的日月星旅行社以低團費吸引內地遊客,團費僅為30元至40元,參與者多被帶往珠寶行、藥房等店舖消費,並通過威逼購物獲取收入,這種行為嚴重損害了香港旅遊業形象。
日月星旅行社位於尖沙咀漢口中心的辦事處,昨日有職員以紙皮等遮擋大門。翻查旅監局資料,同一單位地址亦有其他旅行社註冊。
首季涉4個案 或刑事檢控
旅監局調查顯示,日月星旅行社涉嫌在今年1月至3月,涉及4宗威逼內地入境團旅客購物,就個案主動調查。期間亦發現導遊曲華上月接待旅客期間,在車程途中威脅不消費的旅客,要補回團費差額,並發表不當言論為難旅客。據了解,涉事旅行團收費數百元。
旅監局認為,日月星旅行社在接待內地入境旅行團時,未有採取合理步驟以確保參與者不會受到威逼購物的情況,變相縱容涉事導遊曲華,有關行為不僅嚴重違反牌照條件,還對香港旅遊業的聲譽造成重大損害。旅監局在考慮調查結果後,根據《旅遊業條例》第111條,決定撤銷日月星旅行社及涉事導遊曲華的相關牌照,並表示將繼續跟進調查,不排除採取進一步的紀律制裁或刑事檢控行動。
旅監局強調,違反牌照條件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旅行社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而導遊或領隊則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一年。
有導遊業界人士坦言,當前香港導遊日薪已達1,000元底薪,本身並無跑業績的壓力,不排除是部分從業者貪得無厭,暗中挑戰法律底線。不過,日月星旅行社的操作方式也可能是冰山一角。有業界人士爆料,香港現時仍有8間至10間旅行社暗中採用類似「擦邊球」方式經營,一般以平價接團,但為增加收入,以相對進取方式推銷產品,令強迫購物的情況死灰復燃。
立法會議員姚柏良表示,旅行代理商現時整體面對經營環境並不容易,但這不能成為「劏客」理由。「旅監局成立以來,日月星是第一宗因強迫購物而被撤銷牌照的旅行社、旅行代理商,看到當局對這方面的重視。」旅遊界立法會議員江旻憓則在社交網站發文指,旅監局透過嚴格執法與主動協調「雙管齊下」,為業界掃除害群之馬,重建國際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