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衞局設藥械監管中心 下半年交條例草案

  圖:醫衞局計劃成立藥械監管中心,今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圖:醫衞局計劃成立藥械監管中心,今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大公報訊】記者沈安瑜報道:醫務衞生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計劃在衞生署之下成立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藥械監管中心),配合國家「十四五」及「十五五」規劃下加快生物醫藥發展,推動藥械新質生產力的政策方向,提出改革香港對藥械的審評審批和監管制度的工作目標,今年下半年會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賦權衞生署 統整中西藥監管

  文件顯示,成立藥械監管中心旨在:執行與藥械監管相關的職能;代表香港特區參與藥械監管相關的國際協作。同時,條例草案將修訂現時規管西藥的《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和中藥的《中醫藥條例》,轉移藥物監管權力至衞生署署長,以統整中、西藥的監管職能,理順監管架構,並與國際標準銜接。

  醫務衞生局指,由藥械監管中心執行有關職能,可以提升整體監管的一致性和效率,更迅速回應創新藥械的發展需要,配合國家推動藥械新質生產力的政策方向。局方相信,修訂將有助加強西藥和中藥兩套監管制度在運作上的一致性,為業界提供更清晰、統一的規管環境,推動中、西藥監管制度在架構及程序上逐步融合。

  設中藥上訴審裁處

  另外,醫務衞生局建議,在《中醫藥條例》下設立全新的中藥上訴審裁處,專責處理中藥及中藥商監管方面相關決定的上訴,包括對中藥商採取的紀律處分決定,以達至制度對等。

  文件亦指出,特區政府會進一步探討全面修訂《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和《中醫藥條例》,以及進一步完善現行對藥物監管制度,並就相關安排徵求相關持份者意見。

  醫療衞生界立法會議員林哲玄指,成立藥械監管中心的關鍵在於統一標準與操作系統,提升監管能力和審批能力,重點是要擁有藥械第一層審批的能力,才能吸引全世界科研製藥機構落戶香港。關注病人權益的組織則期望,香港藥械監管中心成立後可對醫療器械進行規管,尤其是美容領域的器械,以保障病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