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台18新規 保產供鏈安全
國務院日前公布《國務院關於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規定》(下稱《規定》),共18條,旨在防範產業鏈供應鏈安全風險,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維護經濟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專家指出,《規定》首次明確提出建立健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工作機制,還明確了產業鏈供應鏈安全風險的防控、識別、預警和處置等工作,為構建安全可控的產業鏈供應鏈體系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規定》明確提出,國家堅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贏原則,加強產業鏈供應鏈領域國際合作,積極參與產業鏈供應鏈有關國際規則制定。針對損害中國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外國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以及外國組織、個人,一旦違規可被列入反制清單。專家表示,沒有規則的、沒有互利的國際供應鏈才是最不安全的供應鏈。「守住了基本原則,其他的不安全都可以協商解決。」\大公報記者 羅洪嘯、李暢
《規定》共18條,主要規定了三大內容,自公布日起施行。一是明確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工作原則。規定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工作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統籌國內國際,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促進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暢通。明確國家引導產業鏈供應鏈合理有序布局,加強產業鏈供應鏈領域國際合作,支持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促進產業鏈供應鏈高質量發展。
健全管理制度 信息共享防範風險
二是建立健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制度措施。建立健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工作機制,加強關鍵領域產業鏈供應鏈安全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風險監測預警、風險防範、應急管理制度,維護關鍵領域的原材料、技術、設備、產品等的生產與流通穩定、持續運行。
《規定》還規定反制措施和域外適用。針對外國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以及外國組織、個人損害中國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建立產業鏈供應鏈安全調查制度,國務院有關部門可據此開展產業鏈供應鏈安全調查,採取反制措施。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應當執行有關反制措施。任何組織、個人違法開展與產業鏈供應鏈有關的信息收集活動的,有關部門依法採取相應處理措施。
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港航供應鏈分會秘書長楊達卿表示,《規定》體現了中國負責任經濟大國的擔當,對於推動國際產業鏈供應鏈重回開放包容、互利共贏的正軌具有深遠意義。
推動國際合作 打造「共贏鏈」
他進一步指出,產業鏈供應鏈是全球化協同的產物,追求的不再是環節優化或區域優化,而是追求全鏈路的系統優化;良性可持續的產業供應鏈體系,追求的不僅是鏈主企業單個的好,還讓鏈輔企業利益得到優化保障,以此實現整體的全面發展。良性且可持續的國家供應鏈體系,不只是追求單一國家利益,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同發展的供應鏈體系。
楊達卿指出,當前全球性挑戰愈發緊迫,人類比以往任何時候更需要一個穩定、高效、包容、共贏的全球產業鏈供應鏈體系。產業鏈供應鏈價值在於系統協同、全局優化、集成提質降本,其持久可靠的安全源於多元主體的深度互信與高效協同。產業鏈供應鏈本質是「共贏鏈」,以鏈式協同合作促進各方基於各自比較優勢實現利益最大化。
當前,國際供應鏈發展中存在的脫鈎斷鏈問題,某些國家在破壞國際供應鏈秩序中也在反噬自身供應鏈安全。楊達卿認為,「國際供應鏈最大的不安全風險來自互利共贏原則失守,沒有規則的,沒有互利的國際供應鏈才是最不安全的供應鏈。守住了基本原則,其他的不安全都可以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