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例監管 工廈火化屬違契


  私營寵物善終機構的營運雖未有發牌規管,但多個特區政府部門也分別對有關處所的土地用途、規劃用途、消防安全風險、衞生滋擾,以至動物火化而產生的空氣污染和氣味等作出監管,其中特區政府地政總署回覆香港文匯報指出,若違反地契條款,會採取適當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包括發警告信要求業主糾正,而2023年至2025年的三年間,共接獲46宗懷疑動物善終處所涉及違契的投訴,而2023年及2024年有9宗要發警告信,8宗則將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的個案,而去年則未有因違契要發警告信。

  3年共46宗涉違契投訴

  該署指出,大部分投訴個案均位於工業大廈內,而一般工廈地契訂明只可作「工業及/或倉庫」用途,若有人進行動物火化以及提供相關殯葬服務,乃屬於違反地契條款,如果有業主擬在工廈單位設置火化設施並提供寵物殯葬服務,則須向署方申請更改地契條款或豁免有關用途條款限制,署方會要求申請人證明符合其他相關法例要求,如取得所需規劃許可才考慮批准申請。

  規劃署則回應表示,會視乎寵物善終服務的規模、運作模式和相關法定規劃圖則的規定,一般而言這並非法定規劃圖則經常准許的用途,須事先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12A條提出改劃申請,或根據第16條申請規劃許可。城規會會按每宗申請的個別情況作出考慮,包括土地用途的兼容性、對附近環境影響、相關政策局以及部門的意見等,才作出決定。

  另外,食物環境衞生署回應香港文匯報表示,署方不會對寵物善終服務處所進行定期的例行巡查,但若接獲投訴便會派員巡查,如有需要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採取適當行動,而根據資料,2023年及2024年均未接獲涉及寵物善終服務處所的衞生滋擾投訴,去年則僅接獲1宗相關投訴,署方2023年至2025年間因此未就相關情況提出任何的檢控。

  自行處理須包好 交予垃圾站職員

  除私營處所外,部分寵物主人會自行隨意棄置或埋葬動物遺體,但可能會誤墮法網。食環署指出,若要棄置動物遺體,應該用膠袋包好並在袋面註明「動物屍體」,交予食環署轄下公眾垃圾收集站內的職員。署方會將收集到的動物遺體運往環境保護署轄下設施處理,而署方2023年至2025年間,從不同途徑收集到的動物遺體數目均呈逐年下降趨勢,其中貓隻由2023年780隻降至去年只有530隻,狗隻遺體該三年間亦由570隻減至250隻,其他動物遺體則由9,390隻降至7,560隻。

  環境保護署指出,寵物焚化爐營辦商須確保運作過程中不會造成空氣污染、排放黑煙或產生滋擾,而寵物焚化投訴多涉及焚化過程中排放黑煙或產生氣味,署方會主動及突擊巡查,若違規會採取執法行動,包括發出法定「空氣污染消減通知」及提出檢控。有關投訴由過去三年間共35宗,而2023年及2025年各發出一張「空氣污染消減通知」,涉及機件故障導致排放過量黑煙和難聞氣味,營辦商已糾正焚化過程引致的滋擾問題,故未有檢控。由於已有法例規管,並無計劃另設專門牌照監管寵物善終服務營辦商的火化服務。

  此外,消防處表示,若接獲消防安全隱患或懷疑過量貯存危險品投訴,會24小時內派員調查,證實違例會執法,包括提出檢控或根據《消防條例》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而2023年接獲一宗涉及動物善終服務機構「懷疑過量貯存危險品」的投訴,經調查未發現違規情況,2024年和2025年則沒有相關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