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商火災前早知消防缸無水
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昨舉行第六場聽證會,消防裝置承辦商「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鍾傑文供稱,於火災發生前一個月已知悉全屋苑消防水缸無水及總掣被其他承辦商關閉,但未有向物業管理公司「置邦興業有限公司」(ISS)反映,指業內有根深蒂固思想「唔係自己嘅嘢,唔好教人做嘢」,認為宏泰無責任通知消防處。
宏泰自2016年起負責宏福苑消防系統年檢,但2024年未有進行,直至去年3月才再進行年檢,鍾傑文指維修期間他沒親自到場,僅依賴員工提供照片等資料了解情況。宏仁閣消防水缸年檢核對表顯示,水缸存水能力未達標,但鍾傑文簽署的相關證書未有提及。他指檢查水缸時難精確核實存水量,若有漏水,管理處或居民通常會投訴,天台亦會有明顯水漬。惟他承認簽署文件時「漏睇」,表示「係我嘅責任,我冇睇(核對表)。」
宏泰工人去年10月維修消防喉時發現水缸無水即通知鍾傑文。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追問得知水缸無水下,即使消防喉完成維修亦無法測試,有否考慮向置邦反映情況「好大鑊」,鍾回應指當時未有想太多。宏泰工人去年11月更換警鐘及警報啟動器時,發現消防總電掣被關閉,詢問鍾傑文是否繼續工程,獲指示繼續進行。李澍桓追問宏泰明知測試工作無法完成仍繼續更換裝置有否責任,鍾否認有責任,指「我哋未測試,唔係唔測試」,又指已要求置邦完工後提供證明,等系統重啟再安排測試。
物管文員不知消防鐘被關
置邦文員駱倩盈作供提到,知道消防栓被關閉逾4個月,但不清楚消防警鐘被關閉。她曾按要求安排電工協助消防水缸放水,但認為其職責無須考究放水原因,亦不會評論工序是否合理。她又確認自己是第二名報警的人,並憶述當時曾以擴音器呼籲居民離開,管理處接到多個居民來電,她不理警員勸喻繼續接聽電話,而當時並無接獲維修工人或判頭指有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