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檢3捕獸籠即時移除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嚴少阡)特區政府漁護署發言人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指出,本月27日接獲市民報告,指懷疑有人在黃大仙翠竹街一山坡非法設置捕獸籠。該署人員翌日聯同警方到場搜索,檢獲3個捕獸籠,並已即時全部移除,行動中沒有發現任何動物受困。該署人員在現場當眼位置張貼告示,提醒市民使用捕獸器或狩獵野生動物屬違法行為,切勿以身試法。署方會與警方繼續跟進調查有關個案。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管有任何狩獵器具,亦不得狩獵、故意干擾、售賣或出口、管有或控制任何受保護野生動物。違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
發言人表示,近年本港野豬滋擾問題逐步得到改善,野豬整體數目由2022年約1,830頭,減少至2024年約900頭;野豬滋擾黑點數目由2022年的42個減至去年的9個,減幅約79%。去年野豬傷人個案4宗,比2022年的36宗下降約89%。儘管本港野豬滋擾情況已逐步改善,但每年仍接獲逾千宗相關個案,而捕捉及人道處理為目前有效緩減野豬問題的主要措施。
地政總署表示,九龍東區地政處本月12日接獲投訴,指查詢地點附近的政府斜坡被非法佔用。地政處人員翌日到場視察,並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在3個非法構築物上張貼通知,飭令佔用人於下月14日前停止佔用相關政府土地。若發現有涉案者,會採取進一步行動,包括在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提出檢控。
議員促盡快清理違建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非法佔用官地違法且影響環境衞生及公共安全,政府應盡快清理違建並追究責任。對於野豬問題,她認為非法餵飼是主因,當局應加強教育及執法,並研究加重罰則。她反對一刀切人道處理,建議按威脅程度分級處理,優先驅趕,同時建立監測系統、改善棲地及加強垃圾桶管理,以多種措施平衡人豬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