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京華城案 柯文哲一審被判17年
【大公報訊】據中新社報道:台灣民眾黨前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被控涉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政治獻金公益侵佔等案,台北地方法院26日一審依「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佔、背信」4項罪名,判處其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
京華城購物中心位於台北市松山區,曾是該市最大百貨商場,2019年歇業並計劃改建為商辦園區,申請過程中其容積率由最初規定的上限560%增加至840%。台檢方懷疑有官員「護航」相關業者,於2024年8月啟動偵辦。同年9月,柯文哲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台北地檢署2024年12月偵查終結柯文哲涉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政治獻金公益侵佔等案,起訴11人,對柯文哲求處總計28年6個月有期徒刑。
26日一審宣判,法院對於柯文哲的判決,除有期徒刑和褫奪公權,維持原7000萬元新台幣交保以及科技監控等強制處分。目前全案仍可上訴。檢方已表示將在期限內提起上訴。
台灣民眾黨在判決後召開記者會。柯文哲強調自身清白,稱此次判決是政治辦案,表示「絕對不會投降」。
台灣輿論指,此一判決牽動島內政局。根據台選舉罷免相關規定,若曾犯貪污罪且判決已確定,或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判決尚未確定,就不能登記參選台灣地區正、副領導人。
國台辦斥賴搞「綠色恐怖」
對於柯文哲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朱鳳蓮26日應詢表示,我們注意到了有關情況。賴清德當局為謀取政治私利,大肆操弄司法打壓政治異己,施行「綠色恐怖」,大搞「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一套,已經激起島內越來越多的民怨與反對。多行不義必自斃,其倒行逆施必遭台灣民眾反對和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