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Q&A
Q:「梅姨」觸犯什麼罪行?
•拐賣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梅姨」負責中轉、聯絡、販賣被拐兒童,與上游拐騙人員形成完整的犯罪鏈條,屬於拐賣兒童罪的共同犯罪,依法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Q:「梅姨」是否會獲判死刑?
•本案中拐賣人數眾多,「梅姨」在共同犯罪中作用關鍵、地位重要,且潛逃近二十年,行為已達到情節特別嚴重的程度。再加上同案張維平等主犯此前已被依法判處死刑並執行,從同案同判、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來看,「梅姨」面臨死刑的可能性極大。
Q:案件會不會過了追訴時效?
•本案早在當年就已立案偵查,根據法律規定,立案後逃避偵查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即便時隔多年,依然必須依法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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