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根基/構築共有精神家園 推動共同繁榮發展
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採用「序言+7章」體例、共64條,以法律形式確定「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一民族工作主線,並明確規定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支持民族地區特色產業發展。草案在構築共有精神家園與推動共同繁榮發展兩大領域作出創新性規定,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夯實法治根基。業內認為,這標誌着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全面進入法治化新階段。
草案最引人注目的亮點之一,在於其系統性構建了「構築共有精神家園」的法治框架。不同於以往政策性的倡導,此次立法將中華文化的傳承弘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推廣普及、學校教育的融入機制以及理論研究與宣傳教育載體,全部納入法律規範範疇。草案明確規定,要通過教育、文化、體育、旅遊及網絡空間等多維渠道,促進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團結統一。
確保發展成果惠及各族人民
另一大核心看點聚焦於「推動共同繁榮發展」的實質性舉措。草案緊扣中國式現代化目標,將民族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特色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均等化以及生態文明建設上升為法律義務。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草案專門提出「安邊固邊興邊」戰略,強調通過改善邊境地區生產生活條件,支持民族地區立足資源稟賦發展傳統工藝、傳統醫藥等特色優勢產業。草案還明確提出要深化「互嵌式」社區建設,打破地域與心理隔閡,創造各族群眾共居共學、共建共享、共事共樂的社會條件。從移風易俗到自然資源保護,草案以法治力量確保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
2025年9月和12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對草案進行了兩次深入審議,廣泛吸納了社會各界意見。隨着審議進程的推進,這部承載着全國各族人民共同願景的法律草案,正逐步勾勒出新時代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清晰法治圖譜。\大公報記者趙一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