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觀察/「大法典」連着身邊「細瑣事」\馬浩亮

  審議生態環境法典,是今年兩會的一大重頭戲。這部法典,也是世界立法史、環保史上的創舉,是中國對於現代化治理和法治文明的又一貢獻。

  從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對於生態環境的重視程度和工作力度,舉世矚目。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污染防治與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並列為「三大攻堅戰」,並取得決定性成就。在機構改革中,調整組建生態環境部,職能、資源整合力度空前。設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常態化派出「環保欽差」,強化剛性約束。

  編纂生態環境法典,集全面依法治國、綠色低碳發展、人民至上理念等大政方針於一身,以法治手段將一系列成功經驗固定下來,做出前瞻性布局,校準引領高質量發展,護航保障民生福祉,讓「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更具象化,讓環保有了更有威力的「尚方寶劍」,也讓司法、執法、普法、守法等各環節都有了更清晰的依規。

  法典草案的一個鮮明亮點是,既有「國之大者」的頂層設計和宏觀挈領,又聚焦公眾身邊的微觀「小事」,以可實操的具體規定,來解決痛點、難點。譬如,對於農民飽受困擾的秸稈焚燒問題,作出了更為科學精準、分類施策的規定,明確禁燒區域、時段,並壓實地方政府的管理引導責任,摒棄簡單的「一刀切」做法,讓保護環境與保護農民生計、保障農業生產,能夠更好地平衡兼顧,生產、生活、生態「三生共贏」,從而使不同群體都能從環保中增進獲得感。

  同樣的,對於諸如餐飲企業油煙異味、廣場舞噪音、野豬傷人、農村垃圾傾倒等直接事關老百姓切身利益、公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生態環境法典草案都沒有迴避、繞路,而是積極回應公眾關切,一一給出方案,補足短板,填補空白,解決環保維權缺乏權利依據的困境。厚重的法典,不是高高在上的口號和抽象條文,而是可感、可及、可用,融入生活日常。這種接地氣的方式,飽含民生溫度,擁有了直抵人心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