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兩會建言】善用港優勢 推動灣區綠色甲醇產業鏈發展


  粵港澳大灣區推動新能源產業發展是實現高質量轉型的關鍵。我國作為全球最大甲醇生產國,產能雄厚,但綠色甲醇面臨「高價格、低達產率」困境,且缺乏國際認證標準,難以打開全球市場。香港具備國際化服務與大宗商品交易優勢,可與內地產業基礎形成協同。

  2026年4月起內地取消甲醇等產品出口退稅,變相推高綠色甲醇使用成本13%,打擊船公司採用低碳燃料積極性,已規劃的數千萬噸項目或面臨「建成即停產」風險。因此,行業發展初期保留稅收扶植政策實屬必要。

  為善用香港「一國兩制」優勢,更好地為國家提供環保且高效的能源供應,民建聯建議:

  第一,依託香港碳交易市場及國際航運中心地位,牽頭對接歐盟ISCC等認證機構,以香港《甲醇加注工作守則》為基礎,聯合大灣區內地城市制定綠色甲醇全生命周期追蹤標準,推廣數字化監控技術解決認證周期長、資料互認難等問題。

  第二,深化區域聯動,結合內地綠色甲醇產能與大灣區保稅儲運基地,優化「產、運、儲、加」供應鏈,利用香港免稅及獎勵政策降低綜合成本。

  第三,發揮金融貿易中心職能,提供綠色信貸、碳交易結算及風險緩釋方案,形成「總部在香港、基地在大灣區、補給在港口、貿易走全球」的產業鏈。

  推動「產學研」合作 加強人才培養

  第四,推動「產學研」科創合作,加強全球行業標準影響力與人才培養。

  同時,我們建議分階段實施扶植政策:短期將綠色甲醇從取消出口退稅清單中豁免,通過ISCC EU認證或C14檢測區分於傳統煤製甲醇;長效機制新增綠色甲醇專用HS編碼,單獨監管並制訂針對性出口退稅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