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裁決印證港司法制度獨立嚴謹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盧慧穎)上訴法庭昨日就黎智英欺詐案裁定黎智英等人的定罪上訴得直,但多名立法會議員昨日均在社交平台發帖強調,今次裁決僅針對欺詐案,絕不影響黎智英在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件中的定罪基礎,也不代表他在國安案件上具有任何可資抗辯的理由。同時,今次裁決印證香港特區司法制度的獨立與嚴謹,司法機關根據法律與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外力干擾。

  陳勇表示,尊重上訴庭的裁決,但指今次裁決僅針對欺詐案,完全動搖不了黎智英作為亂港禍首已被法庭定罪的鐵案。在涉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一案中,黎智英長期充當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港獨」和黑暴事件的打砸搶燒,對國家、對香港、對市民的根本利益都造成巨大的損害,差點就將香港推入萬劫不復的深淵,重判是罪有應得。

  他表示,是次裁決亦再次印證香港特區司法制度的獨立與嚴謹,法庭嚴格依據法律條文和證據作出判決,既體現了程序正義,也展現了「所有訴訟人都有權依法提出上訴」的法治精神。但所有人均須明白,捍衛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是法治社會不可逾越的底線,也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石。

  周浩鼎認為,香港法院就每宗案件均獨立審理,嚴格依法判決,各宗案件之間互不干涉、互不影響。黎智英在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一案中罪責昭然,已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呼籲公眾清楚明辨,即使昨日在科技園公司一案中上訴得直,亦絕不構成任何洗脫黎智英危害國安嚴重罪名的藉口,也不應被用作誤導公眾、掩飾其罪行的理由。

  依法律與證據裁決 不受外力干涉

  陳曉峰強調,上訴庭就欺詐罪所作出的裁決絕不影響、亦不動搖黎智英在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件中的定罪基礎,呼籲公眾必須清楚區分兩案,切勿混淆視聽。今次裁決亦同時顯示香港特區法治健全,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審判,根據法律與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外力干涉。

  簡慧敏引述香港特區發言人指,上訴庭雖認為違約未達刑事欺詐門檻,但無改黎智英公器私用事實。她全力支持律政司深入研究上訴法庭就欺詐案的判案書,以考慮就裁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