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患未然/借鑒內地 倡禁電動單車入升降機
香港近年發生多宗涉及電動可移動工具事故,上月粉嶺美景新邨對開一輛電動單車的電池發生爆炸,造成一人手部燒傷,有立法會議員建議,仿效內地規定,禁相關產品上樓和入升降機。
「鋰電池潮濕也容易短路,電動單車如果日曬雨淋會增加風險!」立法會議員譚鎮國表示,內地早在2021年已經規定,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但香港至今暫未規管,市面上相關產品的電池未獲認證甚至來歷不明,建議政府應多行一步,例如房屋署等可禁止居民攜帶相關產品上樓和進入升降機,防患於未然。
現時用家一般會將電動風火輪、電動滑板車等放置家中。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建議,政府可以考慮規範充電或換電區域,根據實際本港實際情況,針對性設立防爆標準。\大公報記者 姚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