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妄評黎智英案 外交公署致函駁斥


  香港文匯報訊 2月9日,美國《華爾街日報》在黎智英被判處20年監禁後,立即拋出題為《黎智英被判處死刑》的社論,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發言人昨日向該報致信,批評有關社論明顯是一份早有準備的預製菜,內容罔顧事實,充斥偏見,嚴重誤導公眾。發言人指,該報在大洋彼岸的無端臆測,反映不出香港的真情實景,強調以標題黨和虛假信息誤導公眾的時代已經結束。

  就該報認為20年監禁等於「死刑」,發言人指,黎智英是罪有應得,被判20年監禁是大快人心;而香港早於1993年正式廢除死刑,該報更應專注研究的,應該是美國法院判下的百年、千年甚至萬年刑期與死刑的關係。

  對該報認為黎憑借「媒體人」的身份犯罪可有權豁免,發言人強調這種觀點大錯特錯!法律面前,任何身份都不是擋箭牌,任何罪犯都難逃法律制裁。

  該報聲言這次判決是「極大的不公」,發言人說,案件庭審在市民、媒體、外國領事官員的密切見證下全程公開透明,程序無可指責,量刑於法有據,罰當其罪,完全是正義的伸張,反問「何來不公!」

  圖衝撞國安底線罪行須承擔罪責

  對該報稱此次判決確認了「香港如今牢牢置於北京治下」,發言人指,這恰恰證明其對「一國兩制」制度存在嚴重誤解,須知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一國」始終是「兩制」前提和基礎,任何試圖脫離「一國」的行為都是衝撞國家安全底線的犯罪行為,必須承擔相應罪責。

  就該報質疑香港現狀,慨嘆所謂「時代的終結」,發言人明確表示,香港終結的,是被反中亂港分子搞得暴力橫行、烏煙瘴氣的舊時代,開啟的是由治及興、積極打造經濟發展「千里馬」的新時代。2025年,香港經濟發展取得一系列閃亮數字,已無須再重複。

  該報又說,因囚禁某個人而招來媒體非議是「得不償失」,發言人強調,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從來不惹事兒,也絕不怕事兒,某些媒體的雜音撼動不了中國人依法行事的決心,依法懲治黎智英,無可指摘。

  最後,發言人引述香港美國商會的最新報告,86%受訪在港美國企業認為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具競爭力,94%企業對香港法治有信心,92%在港美國企業無意將總部搬離香港;這說明兩年前該報搬離香港不合時宜,現今其遠隔山海者只能憑空杜撰、被自己的謊言蒙蔽,罔顧事實者只能閉門造車、寫不出真知灼見,「我們真誠的建議,貴報編輯部派員到香港走一走,看一看,了解體驗真實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