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謬論2 老邁應獲釋放】黃冰芬:已獲減刑優待


  對於黎智英案的判決,外部反華勢力企圖借黎智英年齡偏大、健康不佳等理由,要求減刑甚至無條件釋放他。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黃冰芬指出,相關言論完全忽視法治事實,「刑期是對犯罪者的懲戒,時間長短是基於犯罪情節的輕重。」她指此案審訊多時,按實際案情判決一定超過20年,法官在量刑時已充分考量黎智英的健康情況與辯方意見,給予了相應減刑優待,亦是法治的人文關懷一面。

  陳博智:年齡不是犯罪擋箭牌

  黃冰芬強調,量刑核心始終是其勾結外國、禍亂香港的嚴重罪行,健康僅為其次因素,無法改變其行為的惡劣性與罪責。是次判決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必要之舉,「若對禍港頭目網開一面,必將助長反中亂港氣焰。」社會各界也應該明辨是非,堅守法治,堅決抵制干預香港特區司法的外部聲音,共同守護香港的穩定與繁榮。

  立法會議員陳博智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年齡不是犯罪擋箭牌,「無論從事何種職業、無論年齡多大,觸犯法律都必須承擔法律責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他指黎智英在庭上狀態正常,其本地代表律師亦多次澄清他沒有健康問題,令有關「健康問題」、「受虐待」等拙劣謊言不攻自破。他重申,香港是法治之地,法官獨立審判,不偏不私、無懼無畏。任何外部勢力的施壓和抹黑,都不能動搖香港依法辦事的原則和決心。

  立法會議員梁子穎亦強調,每個人犯罪都要承擔相應代價,法庭作出裁決時主要是看證據,而非考慮被告的性別、種族、膚色、其個人主張及年齡等因素;量刑時則會以年齡及健康等因素作為減刑的考慮。他指出,香港特區的司法制度在國際上有很高認可度,這個制度不會因外部勢力而受影響。

  ●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