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盼早日把其他從犯緝拿歸案 代表委員:國安風險仍存在 社會應同心護港法治
就高等法院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等罪成的黎智英,依法判囚20年,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在社交平台上指,黎智英惡貫滿盈,被判入獄20年,實屬罪有應得。他強調,黎絕非西方傳媒貼標籤形容的「企業家」和「傳媒人」,更加不是「民主鬥士」,希望能夠早日將黎智英案的其他從犯,以及乞求外國政府政客干預法庭審訊的子女緝拿歸案。多位全國政協常委、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進一步表示,國家安全風險仍然存在,社會各界應齊心守護香港的法治核心與安定根基,亦要時刻保持警惕,捍衛如今得來不易的穩定局面,共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香港文匯報記者 越岳
全國政協常委吳良好表示,黎智英是外國勢力在港代理人頭號首腦,長期利用《蘋果日報》反中亂港,充當幕後「主腦」和「金主」,甘當外部勢力「以港遏華」的馬前卒,煽動他人顛覆特區政權,給香港的國家安全和經濟民生、社會秩序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害,罪行罄竹難書,重判監禁20年罪有應得,彰顯法治公義,堅定維護了國家安全。
他認為,今次判刑說明國安底線不可觸碰,違法必究,依法嚴懲,香港社會應記取黎智英案危害國家安全的深刻教訓,堅定防範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共同守護得來不易的平安大局。
全國政協常委施榮懷表示,黎多年來勾結外部勢力,借助媒體平台,長期抹黑中央和特區政府,攻擊執法機關,操弄輿論,散播仇恨言論,煽動社會對立。「國安才能港安、家安」已成為香港社會日益廣泛的共識,社會各界應進一步加強國安意識,共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攜手推動香港邁向更加繁榮穩定的未來。
此案提醒社會警惕國安風險
全國政協常委姚志勝表示,黎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不少年輕人在其煽動唆擺下犯罪入獄,尤其令人搖頭嘆息。他認為,黎智英案提醒社會需要時刻警惕國安風險,內外反中亂港勢力不會善罷甘休,想方設法破壞香港得來不易的穩定局面。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文頴怡表示,面對鐵證如山的罪行,黎始終毫無悔意,多年以來犧牲香港市民與內地人民的利益,以換取外部勢力支持,其創辦的《蘋果日報》,長期以所謂「自由」「人權」作包裝,渲染失實內容,誤導公眾,對年輕人群體的禍害尤甚。今次判決和量刑對香港有舉足輕重的歷史意義,標誌着令社會一度嚴重內耗的時代正式終結,亦是對各「軟對抗」勢力的有力阻嚇。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徐莉表示,即使黎智英及其他被告受到了法律制裁,社會各界仍不可以掉以輕心,國家安全風險仍然存在。
她提到,美西方敵對勢力及反中亂港分子,依然想方設法破壞香港得來不易的穩定局面,大家要用好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安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堅定支持特區政府維護國安的憲制責任,積極成為維護國家安全的參與者和貢獻者,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
體現了法治社會「違法必究」核心原則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朱立威表示,法院基於詳實證據與嚴格法律程序作出判決,體現了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核心原則。此判決亦清晰闡明,任何危害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的行為,均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這不僅是對法治尊嚴的捍衛,更是對香港社會長遠繁榮穩定的有力保障。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黃錦良表示,這次法庭判刑充分反映黎智英罪行的嚴重性,罪有應得;同時顯示香港在築牢國家安全屏障方面邁出堅實的一步。
他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最高原則,而加強國民教育和國家安全教育,更是香港教育重中之重的工作,應從小培養下一代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與責任感,成為愛國愛港的新一代,為國家和香港的發展貢獻力量。
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表示,在黎案審訊過程中,以美西方為首的外部勢力屢次抹黑攻擊、非法干預,法院堅決以法律為準繩,秉持專業精神,頂住重重壓力,作出了獨立公正的裁決,向全港市民和國際社會深刻地昭示,任何企圖危害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社會穩定的違法行徑,都必將接受法律的嚴懲,這是香港特區對國家安全憲制責任的有力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