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與法】被「無人機」砸中也可索償
黃江天 資深法律人
行人在街上若被車撞傷,可向車主、駕駛者索償;若被大廈跌下物品擊傷,可向業主、法團、佔用者索償;若被「無人機」撞擊受傷,則如何索償?
近日就正有此事,話說警方接獲報案指,有汽車途經佐敦道期間,突遭一架從天空墜下的無人機擊中車頂,天窗爆裂。
高空墮物屬刑事罪行,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B(1)條,如有人自建築物掉下任何東西,或容許任何東西自建築物墮下,以致對在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險或損傷者,則掉下該東西或容許該東西墮下的人,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若有證據顯示墮物有人意圖擲物致傷害他人,事主如傷重死亡,可被控謀殺罪,罪名成立最高刑罰為判處終身監禁。有案例:2019年青衣美景花園狗臂架墮下擊中女途人致死,涉及刑事誤殺與民事索償。2000年死因裁定,北角海逸酒店外被高處墮下油漆鐵桶致死的少女,屬「非法被殺」。
「冤有頭,債有主。」若被「無人機」撞擊受傷,怎樣索償?此屬民事責任,即蒙受損失傷害者,可就財產損毀、身體受傷或死亡申索賠償,可同時就疏忽及公眾滋擾向相關人士追討損害賠償。疏忽是指相關人士違反合理的謹慎責任,而公眾滋擾則指對公眾的生命、安全、健康、財物及安寧造成危害,或阻礙公眾人士享受公有權利。
無人機操作者對操作負有謹慎責任,若其疏忽(如違規飛行、操作不當)導致他人受傷,即需承擔賠償責任。根據2022年《小型無人機令》,所有重量大於250克的小型無人機(除非該小型無人機只用作住宅圍封範圍以內操作)必須向民航處註冊,並在小型無人機的表面清晰展示註冊標籤才可操作。註冊者可為年滿18歲的自然人、法人團體、註冊非屬法人團體、或院校等。無人機的負責人有責任確保無人機符合法令的各項規定,包括購買保險,就導致第三者身體受傷及或死亡而承擔法律責任。最低保額,標準甲2類操作為500萬元,進階操作則為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