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出動都與「沉睡的死亡威脅」賽跑
警務處爆炸品處理課的工作潛伏危險與不確定性,成員須冒着生命危險,目的只為守護香港市民的安全。警務處爆炸品處理課高級炸彈處理主任李展超憶述多年來的難忘時刻,其中2022年在石澳鶴咀對開海域,成功引爆一枚二戰時期遺留的英式水雷。他表示,所有炸彈處理主任均具水底爆炸操作能力,並與「水鬼隊」成員合作,一同負責搜尋水底爆炸品,他也會親自落水執行水底的爆破行動。
他表示,根據紀錄,警方曾在水底發現各式未爆軍火及爆炸品,從一呎至兩呎長的二戰常規未爆軍火,再到大型水雷及空投炸彈,這些爆炸品多是由休閒潛水員發現後匯報交予警方處理,至今爆炸品處理課已進行四五次水底大型爆炸品爆破。
爆炸品處理課炸彈處理主任張立得則認為,2018年沙中線地盤炸彈令他印象最深刻,因為在處理時需要多次上下樓梯,任務後雙腿酸痛不已,且當時半夜溫度只有攝氏10度以下,只能靠喝熱奶茶保暖。
這些與炸彈搏鬥的經歷,正是爆炸品處理課成員的日常,每一次出動,都是在與「沉睡的死亡威脅」賽跑。他們以冷靜、精準與勇氣,化解一次又一次潛在風險,正是因為有這些默默付出的拆彈專家,市民才能在日常生活中無後顧之憂。
移離炸彈風險大 原地處理最穩妥
對於為何警方不將炸彈移離人煙稠密的居民區再作處理,反而要大規模疏散居民?李展超解釋,決定原地處理是因為香港地少人多,二戰遺下未爆軍火均具潛在風險和威力,如果在發現炸彈時都採用轉移方法處理,「究竟可以轉移去邊度?」
他解釋,若要移離炸彈,運輸期間亦會對運輸工人及警員構成安全風險,而且由一區轉移至另一地區處理,也會危及另一區居民及道路使用者,因此只要能力所及,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必定會選擇原地處理。
他補充,原地處理並非單純把可疑物或爆炸品放在原處,而是根據發現地點的歷史痕跡處理,而爆炸品處理課的訓練、裝備及配置,以專業服務市民的精神,將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務求在原地處理時,把公眾的危險減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