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通知家人被廉署調查 銀行前經理被控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集友銀行前客戶服務經理,涉於去年向家人披露對方正被廉政公署調查,被控一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裁判官莫子聰批准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31日再訊,待向大律師索取法律意見。其間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女被告劉穗娥(43歲),案發時任職集友銀行土瓜灣分行客戶服務經理。控罪指她去年2月5日至7月23日期間內的一個未知日期,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家人劉灶培披露對方正受調查。

  廉政公署前日(2日)發出新聞稿指,廉署於2025年1月底致函集友銀行,要求該銀行就一項仍在進行的調查提供一個賬戶資料。由於該賬戶在土瓜灣分行開設,集友銀行遂於同年2月初向土瓜灣分行提供該封廉署信件。被告當時為該分行的客戶服務經理,工作包括處理執法機構查詢的相關事宜,因而獲授權閱覽該信件,得悉該賬戶由其一名家人開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