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大內地生請槍考TOEFL囚3月
嶺南大學學士學位銜接課程兩名內地學生,前年虛報在托福(TOEFL)英語測試中及格,獲批畢業。其中22歲女被告早前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案情指她向學校謊報在柬埔寨應考托福,被揭發後又狡稱因病才請槍代考。屯門裁判法院裁判官覃有方昨判刑時指,被告若以欺騙手段換來的資格申請工作或其他課程,就如同洗黑錢般構成「漂白虛假學歷」,性質更為嚴重,判被告入獄3個月。
女被告黃鑫怡(22歲)報稱住內地福建。案情指她於2022年9月入讀嶺大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系,原定2024年畢業,但須證明英語能力達托福成績87分或以上,或雅思(IELTS)成績達6.5分或以上才能畢業。校方於2024年5月27日收到被告經電郵提交的托福成績表,發現照片與其外貌不符。翌日學校職員召見被告,被告聲稱成績表的考生照片是她本人,但因覺照片拍得不太好看,故修改照片。職員隨後聯絡托福機構揭發案件。
覃官又引述社會服務令報告指被告悔意流於表面,價值觀扭曲,認為不適合社服令,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覃官終判被告入獄3個月。
同案另一報稱居內地深圳的男被告賈鵬(24歲),早前亦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判囚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