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廳/完善教師註冊機制 擦亮香港教育招牌\李家駒

  2025年施政報告提出完善教師註冊機制,研究修訂《教育條例》,引入「執業證書」及定期更新要求。教育局經諮詢律政司及業界後,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擬訂方案,將於本周五到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徵詢意見,並擬於下半年將條例修訂草案提交審議。

  本港現有約16萬名註冊教師,惟實際在校任教約7萬人。數字落差反映現行制度未能有效區分「持證者」與「執業者」。引入執業證書制度,旨在把關在職教師資格,確保前線執教者均屬合適及適當人選,長遠維護教師團隊的專業形象,擦亮香港教育招牌。

  新機制把教師資格由「一次認證」轉為「持續達標」。根據局方方案,執業證書每次有效期不超過三個學年,即在職教師每三年續牌一次;且申請執業證書時必須符合持續專業發展要求。此安排與現行教師培訓周期相對應。

  現時,教育局要求在職教師以三年為周期完成至少150小時持續專業發展,當中包括不少於30小時的核心培訓。只是現行相關進修被視為軟指標,日後與執業資格直接掛鈎,成為必須達到的硬指標。這正好回應知識型經濟與人工智能高速發展的現實,教師必須與時俱進,終身學習不再流於口號,而是執業的必要條件。

  而30小時的核心培訓涵蓋「教師專業角色、價值觀及操守」及「本地、國家及國際教育議題」兩大範疇,亦切合當下需要。教師肩負育人重任,其自身必須對國家發展、憲制秩序及專業倫理有正確而深入的認識,方能引導學生建立正面價值觀與廣闊視野,使香港教育更好地與國家發展相銜接,培養心繫家國、面向未來的新一代。

  新機制在確立規範的同時,亦保留了相當彈性。對剛畢業的新入職教師,建議不設前置培訓門檻,允許畢業後直接申請執業,此舉利於吸納新血、穩定師資。同時,對短期代課教師給予相應豁免,避免過度掣肘學校運作。這些安排務實且值得肯定,惟局方亦須設立適當監察機制,杜絕豁免權被濫用。

  讓教師的付出「被看見」

  此外,當局亦要求申請執業證書者,須申報過去三年有否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這為公眾提供客觀的監督基礎。家長最關心的,莫過於子女能否在安全、優質的校園成長;透過制度化的審核機制,防範曾涉刑事罪行或失德行為者進入校園,既能增強家長對學校的信任,亦有助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

  歸根結底,完善教師註冊制度絕非為了增設關卡,而是要建立一套清晰、透明且可驗證的專業秩序,讓教師的付出「被看見」、優秀「被認證」、專業「被認可」。只要細節落實得宜,定能推動教師專業升級,提升教育質素,為香港鞏固國際教育樞紐地位奠下基石。

  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