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政府不會直接參與調解院運作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子龍)國際調解院總部去年10月在香港正式開業,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日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政策簡報會上表示,國際調解院具有獨立法人身份,並非由任何單一國家設立,不屬於中國包括香港特區的一部分,特區政府不會直接參與調解院的運作,但特區政府必定全力支持和配合調解院的工作。他提到,已爭取在調解院旁邊土地作為興建國際法律事務大樓的選址,正進行前期工作和初步調研,爭取於2027年底前開始施工。

  國際法律事務大樓爭取2027年施工

  林定國在會上介紹,於去年5月30日在香港舉行的《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簽署儀式,清楚反映國際調解院是一個具有獨立法人身份的國際組織,根據其自身適用的規則和法規獨立運作。國際調解院不是由任何單一國家設立,並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也當然不是香港特區的一部分。

  他表示,作為獨立國際組織,國際調解院有自行的行政機關,即由秘書長領導的秘書處,秘書長作為調解院的法定代表和首席官員,會依照《公約》的規定和理事會通過的規條管理及運作調解院。

  林定國強調,特區政府不會直接參與調解院的運作,但必定全力支持和配合國際調解院的工作,例如特區政府現正與國際調解院積極溝通,安排律政司人員借調到調解院秘書處,做法與特區政府借調人員到其他國際機構相同。律政司亦正安排期望盡早約見秘書長鄭若驊一同商議,進一步了解他們的計劃,讓特區政府包括律政司了解如何更好支持調解院的起步發展。

  林定國又提到,已經爭取在國際調解院總部旁邊土地,作為興建國際法律事務大樓的選址,正進行前期工作和初步調研,包括大樓發揮的功能、需要多少地方和規劃限制等,在獲得所需支持及撥款下,爭取於2027年底前開始施工。

  爭取其他國際組織落戶香港

  對國際統一私法協會亞太地區聯絡辦公室將落戶本港,林定國表示,協會成立近100年,首次在總部以外地方設立代表處,期望如期在今年年底落地,並會爭取其他國際組織落戶香港。他透露,副司長張國鈞下月初出訪印尼,自己於年中會出訪中亞,包括哈薩克,推廣本港法律服務作為出海的平台,3月底亦會帶領本港律師到上海、杭州交流。

  吳英鵬議員表示,在當今地緣政治下,美西方很可能不想看到國際調解院一帆風順而阻撓、杯葛和破壞運作,例如制裁調解院和調解員,以影響獨立性和公正性,並關注特區政府在立法時有無相應預案。

  林定國回應表示,特區政府早前刊憲《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國際調解院)令》賦予國際調解院及相關人士很多外交豁免權,例如不可隨便對有關人員起訴,更重要的是任何國家單方面嘗試實施具有域外效力的制裁,香港都不會承認,因為在國際法中,只有通過聯合國,符合國際法和國際慣例而實施的制裁,香港才會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