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倡借鑒韓星澳經驗立法規範
智慧城市聯盟資訊科技管理委員會主席龐博文批評濫用科技製作不雅影視產品的行為,看似是「二次創作」,意識上其實與性侵害相似,此歪風不能助長。他形容:「這已經不單是技術濫用,而是一場數碼暴力,對受害者的心理、聲譽及生活造成無法估量的傷害。」律師江玉歡指出,韓國、新加坡及澳洲等地已制定專門法例。
龐博文指出,現時市面上有大量免費的工具及開放源代碼,任何人只要有基本的技術知識,就可以輕易製作高質量的深偽內容。雖然根據現行《刑事罪行條例》,未經同意製作、發布或持有涉及他人的不雅影像可能構成窺淫罪,但這些法律條文未能完全涵蓋深偽技術帶來的新型犯罪形式。他建議,香港需盡快制定針對深偽技術的法律,明確規範相關行為,並加重對相關罪行的刑罰。
江玉歡表示,隨着人工智能(AI)技術的快速發展,任何人只需基本的技術知識,便可利用免費工具或開放源代碼製作高質量的深偽影像。環顧鄰近的韓國、新加坡及澳洲等經驗,已有相關法例監管,例如韓國在2024年便修訂法例,將深偽技術製作的色情影片視為「電子性罪行」(Digital Sex Crime),實行「強制性最低刑罰」,對製作者最低判刑3年,若涉及勒索行為則額外加刑1年。新加坡亦於去年設立「網絡安全專員公署」(Online Safety Commission),擁有廣泛權力,包括要求社交媒體平台在24小時內下架相關內容,並披露上載者的身份予受害者,讓受害者可採取法律行動。她亦建議特區政府加強公眾教育,提升市民對深偽技術的認識,並推動企業在技術開發中加入道德標準,例如標明AI生成內容,避免誤導公眾。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禮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