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之言】安全帶新規 乘客難點須重視
黃國 工聯會理事長、立法會議員
2018年大埔公路發生嚴重巴士車禍,造成19死60多人傷,部分乘客拋出車外身亡,社會加深關注安全駕駛及強制佩戴安全帶的重要性。經修例後,今年1月25日起,市民乘搭巴士時,如座位上設有安全帶,必須全程佩戴,否則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強制佩戴安全帶旨在保障人命,並非新鮮事,早在1983年,當時政府立法規定私家車司機及前座乘客必須佩戴,之後擴展至的士前座,1996年延伸至私家車後座,至2001年,的士後座乘客亦必須佩戴安全帶。
修例實施數天,質疑不少,相信其一原因是市民仍處適應期,實施一段時間後應有所緩和。然而,政府亦需深入了解部分乘客的佩戴困難和憂慮。例如有街坊向筆者反映,子女佩戴巴士三點式安全帶時似被「箍頸」,急剎車恐更危險,網上不少圖片亦顯示巴士安全帶對於兒童不太稱身。當局若證實不構成危險,宜向市民講清楚,反之,就要思考豁免或優化替代,例如引入腰間兩點式安全帶。
還有一些情況,長者、殘疾人士較不靈活,提前兩站解除安全帶可以理解,但與法例要求是否有衝突?另外,手抱嬰幼兒的家長,佩戴安全帶有實際難處,而長幼力量不如青壯年,一些安全帶難以拉出,因此,執法除了兼顧「情、理、法」,也要夯實巴士公司的責任,確保安全帶狀況良好。特首日前便透露,已要求運輸及物流局向巴士公司發出清晰指引,安全帶既要清潔,亦要確保性能正常。
研究指出,若兩車迎頭相撞,佩戴安全帶可減少嚴重受傷風險七成,降低死亡率四成。相信社會能夠理解,新例不是為了懲罰市民,而是希望大家更注重乘車安全,為出行添一分保障。政府強調,法例生效初期將以宣傳教育為主,對於學童車保姆及導遊等,他們在照顧學童或遊客時或需離座,應該明確地納入為「合理辯解」範圍。長遠而言,學童車、旅遊巴的特定座位應引入便利設計,方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