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刺針】容許強積金置業有利經濟
汪敦敬 祥益地產總裁
在1月16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黃國議員建議放寬強積金(MPF)用於置業,他表示:「用於買樓都是投資,是否可以考慮適當放寬?」而令市民感到欣喜的是,高官的反應比過去更積極和具體,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對「提取強積金置業」建議的回應是:「黃國議員剛才提出提取強積金買自置物業,供完物業後,其實都是退休保障。因為除了住之外,物業可以按給相關機構,我們會全面檢視。」
過去一年,強積金整體淨回報16.5%,且連續3年錄得正回報。根據CCL指數,樓價由去年3月谷底至今回升了8%!去年全年計則只是升了4.6%,但在2010年至2016年樓價上升就較多時候是遠高於強積金的表現。至於樓價為何有時成為較高升值的投資工具?因為可對抗通脹!而通脹上升最終會反映在建築成本上!如果撇除炒賣因素,樓市隨通脹上升,絕對是一件好事,這樣才能保障到市民的財富。
股市當然有個別例子,賺錢的幅度不少時候也勝過地產!但股票也有其慘淡收場的一面!強積金始終是一個長期投資,需要穩定增長,房地產在這方面有較佳的表現。何況買樓無論投資處境如何,最後的結果仍是供滿樓,這有兩大好處:一是可以保障到居住上的安居樂業;二是一個可兌現的資產,現契樓可以兌現金錢,也應該足以應付到安老、危疾的需要。
避免過分集中股票市場
強積金可用作買樓的首期,也令市民財富分配得更佳,不會令強積金過分集中在股票市場。現時全港有15萬人的強積金累計結餘超過100萬元,其中約2萬人為40歲以下!讓強積金作買樓首期,將對市場及香港內部經濟產生良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