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車主遇索償 應通知保險公司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昨日表示,車主或司機如果收到警方的告票或報案通知,或任何第三者索償,必須即時通知保險公司,即使自己覺得沒有任何過失,或個案情況輕微,沒有任何損傷,亦應通知保險公司備案,因為可讓保險公司的專人作出跟進,處理相關的民事索償。
劉佩玲指出,有些市民擔心若通報保險公司,可能會沒有無索償獎勵(NCB),又或翌年需繳交保險附加費。她提醒車主或司機切勿因小失大,理應先報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協助處理。若最後發現有關個案根本不涉及人命傷亡,並已經處理完畢,便可向保險公司申請取回無索償獎勵。如不打算私下庭外和解,便切勿承認任何責任,同時應盡快通知保險公司,由專業人員介入處理,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