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碰瓷黨出沒 索賠數十萬

  車輛沒碰撞照提民事索償 警審視逾30個案跟進調查

  警方留意到近日有傳媒報道及有市民報稱本港出現新型碰瓷黨。有市民指車輛與另一車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有輕微碰撞甚至沒有碰撞的情況下,在案件完結調查一段長時間後,突收到涉案車輛司機或乘客提出民事索償,包括律師費、醫療開支、收入損失、維修及其他雜費,每宗涉款逾數十萬元。警方主動聯絡可疑個案的被索償人,並審視逾30宗同類個案,最高索償金達80萬,暫時無人被捕。

  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馮培基昨表示,警方一直與保險業界特別是保險業聯會保持緊密合作及聯繫,亦有既定個案轉介機制。上周五(23日)商罪科聯同交通總部與保險業界和保險業聯會代表會面了解情況,隨即接手調查經業界轉介的個案及5名市民報案,同時主動聯絡可疑個案的被索償人士。

  最高索償80萬 暫時無人被捕

  馮培基指警方正審視逾30宗個案,可追溯於2023年至2024年後發生,最高一宗索償額達80萬元。由於該類民事索償案牽涉不同界別,包括法律界、醫療界和保險業界,警方正進行詳細及深入分析調查,暫時無人被捕。

  他提醒任何人若以欺騙手段誇大索償金額,或串謀他人提交虛假資料,即干犯盜竊條例第16A條欺詐罪,或普通法下的串謀詐騙罪,最高可判監14年。警方一直嚴厲執法,例如2024年年中,商罪科成功檢控一本地女子,涉嫌在交通意外後向保險公司提供虛假陳述,稱因意外受傷失去工作能力索償540萬元。她最終在區域法院經審訊裁定意圖欺詐罪成,判囚9個月。

  另自2024年10月,警方調查有關社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轉介的詐騙案。截至本月警方共拘361人,已起訴其中180人,當中118人被定罪,最高判囚10個月,及需向社署償還援助金。

  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昨表示,車主或司機如收到警方的告票或報案通知,或任何第三者索償,須即時通知保險公司,即使自己覺得沒有任何過失,或個案情況輕微沒有任何損傷,亦應通知保險公司備案,因可讓保險公司專人跟進,處理相關的民事索償,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