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申請傳召專家證人被拒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已解散的「支聯會」及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香港國安法下「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對於被告鄒幸彤申請傳召專家證人,法庭認為該專家證人的證供與本案議題無關,拒絕接納該申請。控方開始宣讀開案陳詞並展示多段視頻證據,指「支聯會」以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鼓吹顛覆國家政權,作為加強其煽動行為效果的途徑,證據顯示「支聯會」明知其所鼓吹及傳揚的主張為非法,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然堅持其作為及非法顛覆的目的。
開案陳詞: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
控方在開案陳詞中分別解釋「煽動」及「顛覆國家政權」的意思。指出「支聯會」使用有關字眼的語境和情況,包括以所謂「民主」之名,配合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鼓吹及傳揚其組織和主張,其所謂「五大綱領」的其中一項主張,必然是要採用違反國家憲法的作為,即以「非法手段」來顛覆國家政權。
雖然各被告使用有關字眼時,可能沒有明確或詳細提及特定計劃或手段,以達到非法目標,有「自然和合理效果」,所涉行為手段必然是違反國家憲法。控方引述「唐英傑案」,指要以整體分析,考慮有關字眼的「自然和合理效果」;而在憲法下,該綱領所鼓吹意圖行為必然涉及違反憲法。
控方:被告明知仍知法犯法
控方展示多段各被告在集會的發言視頻,被告以個人或「支聯會」名義公開鼓吹及傳揚非法顛覆目標,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其中生被告李卓人曾稱:「有人話呢五大綱領係違反香港國安法裏面嘅顛覆國家政權罪或者係煽惑罪」,又稱「我哋支聯會一定會堅持我哋嘅『五大綱領』」,又稱「國安法嚟到香港,我哋都會繼續我哋嘅抗爭,係堅持到底嘅」。控方指,此顯示「支聯會」明知其所鼓吹及傳揚的主張是非法,但仍然堅持其作為及非法顛覆目標。
控方展示國安法生效後的片段證據,指出「支聯會」作為「法人團體」,而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作為其董事、幹事,共同及或個別地繼續煽動他⼈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其中李卓人於2020年10月1日發言時,曾提及國安法紅線,但「支聯會」會堅持其綱領。被告何俊仁於2020年7月9日受訪時亦表示會堅持綱領,聲稱「願承受法律嘅後果」。2021年2月6日,李卓人和鄒幸彤在「示威」活動中發言也聲稱會堅持「五大綱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