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國安案非必然勝訴 證港司法獨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子晉)香港司法機構因在國家安全案件頒下判決而遭受毫無根據的指控,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日駁斥這些無理指控。

  他指出,各項司法程序均是公開進行,他反問:「法官曾否在沒有任何良好和充分法律理由的情況下,阻止被告人提出證據或作出陳述,或阻止他們盤問控方證人?是否有任何法官發表不當言論,顯示他們對被告人存在偏見或成見?是否發生了其他情況而意味被告人沒有得到公平待遇?」他說,任何合理客觀的人只要曾出席和觀察這些司法程序,「都會對這些問題予以否定。」

  林定國在2026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致辭時表示,法院在去年及近期就多宗備受矚目的國家安全案件頒下判決而遭受毫無根據的指控,這是「令人失望懊惱、但非完全詫異的」。他說更甚者,部分指控遭歪曲為事實,並被用作藉口,鼓吹對審理該等案件的法官施加非法「制裁」,及向終審法院的外籍非常任法官施加不當壓力,試圖迫使他們辭任。他因此要對上述的無理指控予以駁斥,以免會削弱市民對司法制度及法治的信任。

  「對國家安全的擔憂絕非空想」

  他說,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原則是每個國家均有固有和不可剝奪的權利,不受他國任何形式的干涉。世界其他地方近日發生的事件,以及某些外國政客最近就別國(包括我國)領土完整發表的言論,敲響了警號,「令我們醒覺假定他國必然會遵從這些原則,未免過於天真。對國家安全的擔憂絕非空想,亦必須嚴肅看待。」

  林定國指出,就國安案件如同其他案件,法院的職責是公平、妥當地進行法律程序,並作出裁決,一切行事獨立自主。而法院有沒有履行職責,首先必須觀察各項司法程序均是公開進行,他反問:「法官曾否在沒有任何良好和充分法律理由的情況下,阻止被告人提出證據或作出陳述,或阻止他們盤問控方證人?是否有任何法官發表不當言論,顯示他們對被告人存在偏見或成見?是否發生了其他情況而意味被告人沒有得到公平待遇?」他認為,任何合理客觀的人只要曾出席和觀察這些司法程序,都會對這些問題予以否定。

  邀公眾讀判決書了解理據

  至於有些人認為司法程序曠日累時,林定國認為時間用得其所,也是必須,因它確保涉案各方得到公平審訊。他又請公眾閱讀國安案件的判決書,從中了解法官的裁決原因,如何詮釋法律,曾考慮、接納或拒絕接納哪些證據和陳詞以及相關理由等。

  他認為,判決書也顯示法院不曾考慮任何無關或不合適的因素,讓公眾安心,又反問:「在國家安全案件的判決書中,可有任何地方顯示法官曾考慮無關因素,或法官的獨立性受損?我再次非常有信心地說,答案絕對是否定的。」

  林定國特別指出,政府在國安案件中並非必然勝訴,其中一宗案件牽涉多名被告,有兩名被告獲裁定無罪,控方決定不就其中一人提出上訴。此外,終審法院亦撤銷一宗涉及《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的定罪。「這兩宗案件清楚證明司法機構有能力在國安案中行使獨立司法權。」

  他續指,政府對於敗訴自然感到失望,如有合理上訴理由,會提請上訴。如判決是最終決定,政府會檢討結果是否因法例不足所致,如是的話,政府會設法修訂法例。他強調,「如純粹基於法院裁定政府敗訴這個結果而質疑法院或許不領會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和未有充分而妥善地履行這方面的憲制責任,將會是不公平,也不正確。」

  林定國又說,面對法官遭受威嚇的事件,司法機構過去曾多次作出聲明,重申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均獨立行使審判權,並會繼續恪守司法誓言,堅定不移地秉行司法公義,不受任何干擾。「我們絕對沒任何理由質疑這些聲明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