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是非/罪行嚴重毫無悔意 不嚴懲無以彰法治\柳 凡
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對黎智英案的裁決,不僅是對一起危害國家安全嚴重刑事案件的正義審判,更以鐵證如山的事實、公開透明的程序彰顯了香港法治的核心價值。
黎智英長期勾結外部勢力、煽動分裂國家的罪行確鑿無疑,其庭審中毫無悔意、拒不認罪的態度,說明其亂港立場未變,結合其健康狀況良好的客觀事實,決定了依法嚴懲的必然性。而西方反華勢力藉機掀起的抹黑攻勢,非但無法動搖裁決的合法性與公正性,反而徹底暴露了其干涉中國內政、踐踏法治精神的虛偽面目。
一、審訊全程貫穿法治精神,彰顯香港司法權威與公正
黎智英案的審理過程,是香港法治精神的生動實踐,每一環節都嚴格遵循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各方權利,以無可辯駁的專業性粉碎了所謂的「政治審判」抹黑。案件自2023年12月開審以來,歷經156天公開聆訊,全程向公眾開放。法庭對控方提交的2220項證物、超過8萬頁文件逐一核查,14名控方證人出庭作供,形成完整閉環的證據鏈;黎智英本人獲得充分的辯護權利,出庭作供長達52天,其法律團隊全程參與訴訟程序,未提出任何關於程序不公的投訴。
最終法庭頒下的855頁判詞,詳細闡述了法律適用與證據分析過程,公開供公眾查閱,每一項定罪都有堅實的法律依據支撐。這種「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審判原則,充分體現了香港作為普通法地區的法治傳統。
裁決彰顯了法律的正義,維護了香港的核心價值,亦清楚說明黎智英「以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港之實」,任何危害國家安全者都難逃法網。這場審訊不僅維護了法律的尊嚴,更向社會傳遞了「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堅定信號,為香港國安法的司法實踐樹立了典範。
二、「無悔意+不認罪」,依法嚴懲是必然選擇
黎智英的犯罪情節極其嚴重,且其庭審表現與身體狀況,進一步印證了「不能輕判」的法理依據。在長達一百多天的審訊過程中,黎智英有無數次機會表達悔意,也有無數次機會可以向港人懺悔,但他由始至終未對其煽動暴力、勾結外部勢力的行為表達任何歉意,在庭上更是一副囂張態度,表明其反中亂港的立場從未改變,若從輕判決,既無法實現法律的懲戒功能,也難以形成對潛在違法者的有效震懾。
更值得關注的是,無論是還押期間還是庭審表現,都在說明黎智英健康狀況一切正常。事實上,懲教院所每日為黎智英安排醫療檢查,其本人及律師對醫療服務無任何投訴,法官更公開稱讚懲教署的保障工作。所謂「身體虛弱」「遭受虐待」的說法,在公開透明的庭審與官方證實面前不攻自破。結合其毫無悔意的態度與正常的健康狀況,司法機關嚴格依法判處刑期,既是對國家安全的捍衛,更是對法律尊嚴的維護,同時也是對香港民意的回應。
三、西方抹黑自暴其醜,雙重標準難掩干涉本質
黎智英被裁定罪成後,西方反華勢力與部分媒體迅速啟動虛假敘事,但其抹黑攻擊漏洞百出,反而暴露了自身的虛偽本質。西方政客與媒體無視黎智英勾結外部勢力的鐵證──包括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密會,請求美國對香港實施制裁,通過專屬通訊群組接受美方指令操控媒體編採方向等關鍵事實,刻意將其包裝為「人權鬥士」,將合法審訊污衊為「政治迫害」,這種「標籤預設+情緒動員」的套路,本質上是對事實的公然踐踏。
西方的雙重標準在案件中體現得淋漓盡致:當特朗普覬覦委內瑞拉石油及戰略資源時,可以肆無忌憚派兵入侵甚至擄走總統馬杜羅夫婦,更宣稱「不受國際法約束」;而當中國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時,他們卻立刻拋出「人權高於主權」的論調,將司法行為政治化。但他們越是如此,也就越說明西方自己架起的「神壇」早已破敗不堪,西方媒體數十年來經營的所謂「道德高地」也成為世人的笑柄。
黎智英案的裁決,是香港法治的勝利,是國家安全的勝利,更是「一國兩制」 的勝利。審訊過程彰顯的法治精神,讓香港的司法公信力得到進一步鞏固;對無道歉、無悔意、無認罪,且健康良好的黎智英依法嚴懲,將傳遞「違法必受懲」的堅定信號;而西方勢力的拙劣抹黑,則再次證明其干預香港司法的行徑不得人心、注定失敗。
本案進一步堅定香港堅守法治底線,深入實施國安法,築牢國家安全屏障,讓「一國兩制」在法治的護航下行穩致遠的決心和信念。任何企圖危害國家安全、干涉中國內政的勢力,都將在法律與正義面前遭受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