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約公屋施工不當跟進
●在建築署督導下,承建商已於去年11月初開始全速進行一系列補救措施,包括挪開及重裝涉事模組等,亦會承擔補救措施而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已要求承建商承擔補救措施而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以及如因此導致合約完工日期有所延誤的賠償
●已要求承建商更換所有負責工程監督的駐工地人員,包括其現場代理、工程監督及駐工地結構工程師;同時亦已要求項目管理顧問更換所有駐工地監督
●已加強政府工地監督人員每天全職於前線直接監督工地,以及安排署方的結構工程師現場進行額外的突擊抽查及審核,以保證項目嚴格執行品質監控
●已向警方舉報
●會通知建築事務監督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轉介註冊承建商紀律委員會處理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房屋局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