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劍虹求減刑逾半被法官質疑
除了黎智英、陳梓華及李宇軒外,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的代表律師,昨日亦在庭上求情。辯方形容張劍虹在案中程度輕微,亦沒有實際的權力,強調黎智英才是案中主腦,已盡最大努力勸喻黎智英停止串謀協議。辯方又引用區諾軒的案例,建議法庭給予張劍虹扣減55%以上的刑期。法官李運騰質疑,張劍虹的游說沒有成功,即便勸喻但串謀協議仍然存在,又指有證供顯示張劍虹事後繼續與員工開會,反問該勸喻是否足夠?
辯方引用區諾軒案作例子,因退出所謂「35+初選」及協助法庭,有額外5%刑期扣減,即使最終失敗,亦獲得5%額外減刑,建議法庭減刑55%至三分之二。辯方又指,張劍虹曾與《蘋果日報》其他高層討論暫停可能違法行為,更計劃移除可能違法的專欄文章,及訪問片段等。李運騰直言區諾軒曾公開表示退出「35+初選」,但張劍虹在本案中並無實際行動退出串謀協議。
至於《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3間公司均屬於壹傳媒旗下,壹傳媒現時已被頒令清盤,3間公司雖未正式清盤,但已有清盤人接管,相信法庭會就涉案控罪判處罰款,但希望法庭能夠酌情處理予以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