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帶新規Q&A
Q:安全帶新規例涉及什麼車輛?
A:由1月25日起,所有新登記的公共及私家巴士的所有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和貨車的後排乘客座位,以及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和所有乘客座位,均須安裝安全帶。同日起,乘坐這些車輛時,如座位已安裝安全帶,不論車輛是否新登記,司機和座位乘客均須佩戴。
Q:若安全帶操作失靈或損壞而未能佩戴,乘客會否違法?
A:乘客應在可行及安全情況下調位、到安全帶有效運作的座位上。若果遇上執法,乘客可向執法人員表明,執法人員將按情況處理。
Q:若車上有乘客未繫安全帶,責任誰屬?
A:司機及乘客須負各自責任。乘客如違反佩戴安全帶規定,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司機亦需注意,15歲以下乘客如在貨車後座或特別用途車輛乘客座位未佩戴安全帶但司機仍駕駛,司機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
Q:校巴上保姆因照顧學童而未繫安全帶是否違法?
A:保姆應全程佩戴安全帶,若車廂學童安全帶鬆動或其他意外情況,需要保姆照顧,保姆應先口頭提醒學童;如未果,保姆應告知司機在安全的情況下停車,之後再解開安全帶上前協助孩童。
Q:流動電訊裝置新規定有哪些?
A:流動電訊裝置指流動電話、平板或手提電腦。每輛車不可配備多於2部,且有關裝置的屏幕對角長度不可超過19cm,亦不能阻礙司機目視道路及交通情況。汽車內置的電子屏不屬於額外的電訊設備;三摺疊手機計為1部裝置,但須留意屏幕對角長度不超過19厘米。
Q:導遊因工作需要在旅遊巴站立講解是否違法?
A:導遊應在車輛行駛時全程佩戴安全帶,在座位上向遊客進行宣傳工作。若需要站立向遊客進行介紹工作,可在開車前介紹,或在車輛停穩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