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界法律界人士批西方政客借題打壓國家與香港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苗妙妙、藍松山)高等法院早前裁定黎智英3項控罪全部成立,惟在庭審過程中,黎智英本人和反華勢力一直企圖將其包裝成所謂「政治犯」。多名政界、法律界人士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法庭判決書已清楚顯示本案與黎智英政治立場無關,反中亂港勢力的說法不符事實,部分美西方政客就香港事務及中國內政說三道四,企圖達成其政治目的,目的只為伺機抹黑及打壓國家與香港。
多位法律界人士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以專業角度拆解「政治犯」的定義,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表示,一般而言所謂的「政治犯」,就是有人因為政治信仰而受到迫害,而今次對黎智英的檢控,是法官認為已有足夠證據,證明他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持續干犯串謀勾結外國等行為,包括請求外國「制裁」中央及香港特區等,所以才會有這次的判決。
海外早有國安法罪行
他說,黎智英的控罪,特別是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並非香港國安法獨有,在其他國家亦有類似法例,如英國2023年制定的國安法,就制定有關外國干預的罪名;澳洲2018年通過的間諜及外國干預法亦有類似罪行,可見各國都會注重保障國家安全,特別對與外國勢力勾結的人絕不姑息。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法學教授傅健慈指出,黎智英在庭上自稱「政治犯」意圖將司法問題政治化,此舉被法官明確駁斥。本案裁定黎智英罪名成立,確實是基於確鑿證據。
法院判詞指出,黎智英長期對中央懷有敵意,透過《蘋果日報》煽動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證據包括其文章、社交紀錄及「飯盒會」,這屬於具體的刑事犯罪行為,而非單純的政治立場表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裁決彰顯法治,黎智英罪行成立是罪有應得,咎由自取。」
立法會議員葉傲冬表示,法庭的裁決已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向公眾說明了當前情況,立場明確、依據充分。他批評部分西方政客就香港事務及中國內政說三道四。他強調,黎智英犯罪行為對國家安全構成挑戰與威脅,這與所謂「政治迫害」並無關聯,持任何政治立場的人犯法都必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斥企圖污衊法庭裁決
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黎智英罪行滔天,勾結外國勢力反中亂港的行為不容抵賴,卻仍企圖狡辯。所謂「政治犯」的包裝,除了配合外國反華勢力外,亦是企圖污衊法庭裁決,抹黑香港公平公正的審訊及法治。他呼籲各界認清黎智英背後的詭計。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表示,現時所有證據已對外公開,事實真相一目了然,從種種證據可清晰看出,被告絕非所謂「政治犯」,案件審理亦非出於政治目的而對其進行誣告。值得關注的是,部分反華勢力至今仍聲稱被告「無辜」,此舉進一步證實被告與該等外國勢力的串謀及勾結關係。即便在證據確鑿、事實清晰的情況下,該等外國勢力仍執意為被告洗脫罪名,不惜刻意抹黑香港的法庭及司法程序,其背後的政治企圖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