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稿/對任何形式「法理台獨」絕不聽之任之
「《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明文規定,我給你念一下。」7日在北京舉行的2026年首場國務院台辦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發言人陳斌華手持《反分裂國家法》,逐字讀出這一法律條文。
該條文規定:「『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民進黨籍民意代表林宜瑾提案修改台灣地區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一事近來受到海內外媒體高度關注。1月3日林宜瑾宣稱完成該條例修正草案,以所謂「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定位兩岸關係,迅速升高緊張氛圍。5日台媒報道林宜瑾已撤案,本人則稱「尚未成案」。
國台辦已於4日就此事作出書面回應,強調如果「台獨」分裂勢力膽敢鋌而走險、觸碰紅線,大陸方面必將依據《反分裂國家法》,採取斷然措施,予以迎頭痛擊。
在7日發布會上面對相關提問時,陳斌華鄭重地逐字讀出《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並表示:「這清晰劃定了不容逾越的紅線。對任何形式的『法理台獨』,我們絕不會聽之任之。」
他說,以身試法,必將粉身碎骨。
陳斌華還呼籲,廣大台灣同胞要切實認清「台獨」的嚴重危害,同大陸方面一道堅決反對「台獨」分裂,維護台海和平穩定,守護中華民族共同家園。
據了解,2005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其中第八條明定了採取非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的三種情形。此法被海內外輿論視為高懸於「台獨」分裂勢力頭上的一把「利劍」。 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