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監管數字人主播遏亂象

  規定須標示AI生成 杜絕虛假宣傳違法銷售

  綜合新華社報道,中國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司長朱劍橋7日表示,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網信辦近日聯合發布了《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針對直播電商行業特點,強化監管手段,將流量管控納入監管工具箱;將數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納入監管,避免新技術成為生成或傳播虛假信息的「擋箭牌」,促進人工智能技術在直播電商領域的規範應用。

  「數字人」(Digital Human)是利用AI和電腦技術創造出的虛擬人物,外形和行為逼真,能進行互動。數字人主播近期在內地很多新聞媒體及商業主播進行運用,好處是數字人不會出錯、減省人力開支;但也可能會令一些假新聞、假消息透過數字人包裝後,讓民眾信以為真。

  7日發布的《辦法》規定,市場監管部門、網信部門將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違法情況通報直播電商平台經營者的,直播電商平台經營者應當對相關主體及時採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暫停直播、限期停播、關閉賬號、禁止重新註冊賬號、列入黑名單等處置措施;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圖像、視頻從事直播電商活動的,應當進行標識,並持續向消費者提示。

  《辦法》系統規定了直播電商平台經營者的責任義務,包括身份信息核驗登記、信息報送、直播營銷人員培訓、直播間運營者分級分類管理、平台內違法行為處置、風險識別及處置、交易信息保存、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

  業者望推動更公平競爭機制

  《辦法》將私域直播納入調整範圍,要求其他網絡服務提供者根據具體服務內容依法履行相應的平台經營者義務。政策落地之際,廣州直播創業者李先生百感交集。李先生表示,自2018年涉足直播帶貨,他先後入駐快手、抖音、淘寶等主流平台,曾成為淘寶MCN機構,孵化網紅博主帶貨,還深耕過文旅類直播,但平台規則的頻繁變動讓他疲於應對。

  如今,《辦法》明確劃定了行為紅線,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進行商業詆毀、不得銷售或者提供違法商品或者服務等。李先生期盼,政策能推動頭部平台構建更公平透明的競爭機制與規則。「劣幣驅逐良幣」的亂象終將退場,行業將回歸產品與服務的核心競爭力。

  另外,市場監管總局與國家網信辦聯合發布新規,明確禁止網絡平台實施大數據「殺熟」,為長期遭受差異化定價困擾的消費者送來定心丸。新規直指平台利用算法歧視老用戶、精準收割用戶需求的亂象,讓「越常用越貴」的不合理現象終於有了明確的監管「緊箍咒」。

  新規以平台規則為切入點,進一步壓緊壓實平台責任。例如,不得利用平台規則對平台內經營者的自主經營活動進行不合理限制,收取不合理費用、不合理的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不得利用平台規則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自身責任、不合理加重消費者責任、實施大數據「殺熟」、提供會員服務時單方面隨意變更平台規則損害會員權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