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之言】強積金置業「以樓養老」
黃國 工聯會理事長、立法會議員
繼去年取消「對沖」,今年是強積金制度進一步優化的重要一年。隨着本月底最後一個受託人加入,「積金易」平台將全面投入運作,這標誌着「全自由行」及為低收入人士代供等優化措施得以加快落實。強積金作為重要的退休保障支柱,促請財政司司長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容許計劃成員提早使用強積金累積權益,用於首次置業或樓換樓,助力市民安居成家。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顯示,2025年11月私人住宅售價指數為297.3,較2021年高峰期的398.1下跌約25%。目前,市場上400萬元以下的一手及二手單位不乏選擇,對於有切實置業需要的市民而言,若能動用80萬元至100萬元資金,即使支付三成首期,「上車」機會亦大增。
根據積金局資料推算,目前強積金「百萬元戶」超過15萬個,40歲以下的持有人佔一成,即約1.5萬人。這批人士當中,部分應屬有作自願性供款(包括僱主自願供款)的中等收入群體,正面對「首期不足,但收入足夠供樓」的狀況。另外,大學教資會去年的調查顯示,2023/24學年八大院校畢業生的平均月薪為2.75萬元,計及工資增長及未來供款入息上限上調,40歲以下強積金「百萬元戶」的佔比必將進一步上升。
容許市民在較年輕時活用強積金置業,結合自身儲蓄實現「上車」,這並非消費,而是資產配置。他們退休後可通過逆按揭「以樓養老」,這應被視作提前規劃的退休安排。
目前,任職3年至18年以下的公務員,政府的公積金供款率為15%(即僱員與政府總供款為薪金20%)。一名月薪3萬元以上的公務員,在穩定回報下,其公積金約11年即可累積至100萬元,這也符合連續服務滿10年方可提取政府自願性供款權益的規定。因此,「積金助置業」的政策,非常適合在公務員隊伍先行先試。期望當局深入研究此建議,為市民提供更多元化的置業與安老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