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安獲准接管宏福苑法團管委會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上月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要求頒令解散大埔宏福苑現任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屋苑管理人。案件昨開庭審理,法官林美施指答辯人非全職、自願出任管委會,「(火災後)近乎陷入癱瘓狀態,要處理的事宜是前所未有,超越他們的能力、經驗……更適宜由有經驗人士作具系統、結構性的管理。」同時災後重整物業漫長且艱巨,訂立管理限期不切實際,遂下令無限期委任合安為管理人並須定期提交報告。
代表民青局局長的資深大律師呂世杰昨在庭上指火災後要處理的事宜是前所未有,遠超現任管委會成員的知識、經驗,加上避免引起公正性疑慮、利益衝突,由有豐富管理經驗的合安以無償方式擔任管理人,一來不會加重居民負擔,二來能作出有系統、結構性的管理,故建議法庭無限期委任合安為管理人。
麥美娟表示,政府歡迎土審處的決定,形容裁決標誌宏福苑管理工作將由專業團隊接手。她重申管理人僅暫代管委會職能,代表法團處理屋苑管理事務,法團作為依法成立的法人仍然存在。相關申請並不影響宏福苑業主對重要屋苑管理事務的最終決定權。
合安在完成必要委任程序後將展開一系列關鍵工作,包括與前管理公司交接,接收各類已簽訂的合約及銀行賬戶資料等相關文件;聘請專業顧問分析資料,釐清法團與業主的法律責任及權益;合安亦會聘用專業人士協助查明法團賬目等。
龔如心慈善管理捐千萬助運作
管理人在今次委任中不會收取宏福苑業主任何費用。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承諾捐1,000萬元,支付管理人日常運作及相關專業服務開支,免卻業主的財政負擔。麥美娟表示,為確保工作有序推進,民政總署會成立專班,聯同合安密切跟進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