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ox案名醫李宏邦再獲撤21控罪

  【大公報訊】整形外科醫生李宏邦於2018年為女銀行家張淑玲注射俗稱Botox的肉毒桿菌素時,張突陷入昏迷,其後不治。

  患認知障礙不適合答辯

  李宏邦原被控誤殺,因他患上認知障礙被裁定不適合答辯,早前獲判無條件釋放;他另外被控企圖誤導警員等21罪,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指,再索取法律意見,認為李的身體狀況不適合答辯,申請撤控,裁判官陳志輝遂撤銷李的控罪。

  被告李宏邦(93歲)原被控兩項企圖誤導警員罪,和12項「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及7項「沒有以附表一指明的格式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

  此外,女死者張淑玲的遺產管理人於2019年和2021年,分別入稟控告李宏邦、李的妻子李劉慧珠及李的兒子李明昇,向他們索償,該兩案已合併處理。遺產管理人亦於去年入稟,向李經營的診所公司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