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維修設施 平均需2.5至3個月
申訴專員公署早於兩年前,曾就康文署戶外遊樂及康體設施保養及維修展開主動調查指出,康文署部分前線人員沒有適時匯報設施損壞,或採取臨時安全措施。該署當時曾估計,有300宗至400宗設施損毀,但暫緩維修,最長可達半年。有立法會議員則稱,曾接獲市民投訴轉介康文署,未即時處理。
翻查資料,申訴專員公署2023年12月14日一項調查發現,雖然康文署就其轄下戶外康體場地的遊樂和康體設施制定了指引,指示前線人員定期巡視設施,並在發現損壞時盡快提交報告以安排維修,但在2017年至2021年期間,康文署由接獲設施損壞報告到確認完成維修,平均需要2.5個月至3個月;2018年至2022年期間,在外判承辦商所完成的維修個案中,接近四分之一至半數未能在預計完工日期前完成,顯示工程延誤問題嚴重。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建議,康文署應責成各區經理及同事全面巡查,檢視所有球類場地設施。他亦提到,本港不少公共籃球場設施長期失修,翻新工程進度緩慢,建議康文署制定明確的維修時間表。